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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证实,在“艳照案”目前找到的1300多张照片中涉及6名女性,其中4人“疑似”女艺人,另外两人身份尚且不明。此外,公众目前除公认该4名女艺人包括阿娇、张柏芝和陈文媛外,第4人有可能是容祖儿。警方稍后将对这些女艺人进行调查,以确认其是否饮酒或者嗑药,重点是证实她们是否自愿拍摄这些艳照。
警方分析:不似偷拍或合成
警方经过仔细调查,发现这批艳照有共同特征——除了大部分均属于赤裸裸的淫亵照片外,拍摄地点大多可能在同一个住所。部分当事者似乎是在知情的情况下被拍摄,不像是偷拍或者合成照片。根据数码照片的分析数据显示,照片成像大多在2003-2005年之间。
警方称,该批照片大多数是由摄像机拍摄而成,其余则来自相机:“(多数照片来源)肯定不是相机,1300多张照片,怎可能在一边亲热,一边照相,相信事后才在摄像机里逐格撮合成相片。”
调查重点:当事人是否自愿
据悉,警方稍后将联系照片中的人士,以便了解拍摄时的实际情况,而警方的另一个调查重点,是照片中的人在什么情况下被人拍摄,其间是否服药或醉酒。消息人士说:“照片中的女子,面色红红,好像喝了酒似的。关键在于,她们是自愿被人拍摄,还是在药物影响下,才做出这样的行为。”
有法律专家分析,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艳照案的影响很可能逐步扩大,除发布和传播艳照的几位嫌疑人可能担负刑责外,假如证实陈冠希也对照片中的女性使用了致幻药物等以拍摄此类照片,他也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