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杰的官司,今天终于有了个结果,一审判决张杰赔款50万。很多人不解,很多人疑惑,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从102.6万到50万,这一数字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内幕?
张杰官司的核心问题是双方合约是否成立,这是双方争论的焦点。学法律的我,仔细看法院判决50万的依据,从中发现了两个关键点:一:法院判决张杰构成违约,需赔偿上腾娱乐有限公司损失50万元。这是赔款50万的理由,同时也意味着张杰违约这一事实。这点是整个官司的核心。二:上腾律师对从102.6万到50万的解释是希望对合同本身做一个公正的判断。希望通过诉讼让张杰履约,上腾希望张杰能够回来沟通并给他机会协商。
写到这里,我不知道为什么,总想笑,笑什么呢?感觉有点可悲!
张杰官司一审以张杰赔偿50万收场,我知道结果决不是这样,张杰肯定会上诉。
对判决结果,我有以下疑问:关于第一个关键点:张杰违约的问题。张杰本人说自己不违约,上腾坚持违约。官司只所以现在才有一审结果,在于张杰律师提出上腾没有演出性营业许可证,这也意味着张杰和上腾的合约无效,并且张杰声称在参加快男前已经和上腾解约了。上腾补好营业性许可证后,官司从开庭审理直到今天才有了结果,那么问题是上腾补办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真的合法有效吗?如果有效,就等于先前没有结婚证的两个人结婚了,婚姻是无效的,一方抛弃了另一方,结果被抛弃方发达了,抛弃方眼红了,就去补办个结婚证,然后要求被抛弃方分割财产,谁都知道这很滑稽,张杰的合约和这个问题有本质区别吗?
再者,按照常理分析,如果张杰真的违约的话,一个签了三年并为其出了两张专辑,并为其排所谓的40多场的演出,公司只索赔50万?这合乎逻辑吗?何况上腾声称光为张杰制作专辑一项就花费上百万,显然合约的有效性值得怀疑。
第二个关键点更耐人寻味。从102万多到50万,上腾的解释竟然是希望张杰继续履行合约,回去与其协商,体验合约的公正合理性。太有才了,亏想的出来,结婚的两个人双方婚姻破裂了,一方找到了自己幸福美满的婚姻,另一方竟然要求回来再重新开始,不回来就告你,还要你赔款,真是脑残了,天底下没有这么脑残的人。张杰怎么可能回去,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把对方抛弃时想什么呢?现在眼红了,还有什么意义?
张杰官司被判50万,表面上看只是个数字,其实上腾的真正用心是希望张杰承认合约有效并要求张杰回去继续履行合约,亏想的出来,这无疑是痴人做梦,注定一场空!
张杰判决结果出来后,张杰一定会上诉,这是毫无疑问的,相信任何一个不脑残的人,都会上诉,原因不说了,都在我此前的博文里
作者:丹书光光
编辑: az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