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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妈败诉“梅艳芳遗产案”

http://www.yule.com.cn 2008-06-17 08:03:58   来源:   

遗产争夺历时5年 被判每月仅得7万养老费 梅妈不服要上诉

  长达5年的已故香港艺人梅艳芳1亿元遗产争夺案裁决结果已出。

  据香港媒体报道,6月16日,法庭判梅妈覃美金败诉,梅艳芳遗嘱有效。梅妈未能如愿获得女儿的亿元遗产,仅仅是得到了每个月7万元的生活费。

  对此,梅妈表示,她就算上诉至终审法院,也会继续提出上诉。

  梅妈每月仅得7万养老费

  6月16日,原告人梅妈覃美金由梅艳芳哥哥梅启明陪同,到香港高等法院领取书面判决书。“争产案”中的三个被告,包括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妙境佛学会及梅艳芳生前好友刘培基,都是派代表前往法院。法院判原告人梅妈覃美金败诉,指梅艳芳2003年订立的遗嘱有效。

  梅艳芳于2003年12月因子宫颈癌去世,其遗产包括在香港、伦敦及东京的多个物业,去世时约值3500万元,现已升值超过1亿元。梅艳芳去世前立下遗嘱,声称怕母亲“太爱花钱”,所以每月只给母亲7万元的生活费至其终老,其余分给姨甥、侄儿作教育基金,将物业送赠好友刘培基等。梅妈死后,遗产会捐给妙境佛学会。

  不过,梅妈一直坚称,梅艳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签订的遗嘱,法庭应判遗嘱无效,希望独得亿元遗产。而被告一方,即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妙境佛学会及刘培基则指出,虽然梅艳芳当时正服抗抑郁药,但神志清醒。

  此外,这起“争产案”中间也衍生出了一些枝节。梅妈早前曾控告养和医院及梅艳芳的主诊肿瘤科医生张文龙,指医生串通他人让梅艳芳在不合理的情况下签署文件,并瞒骗梅家的知情权。但后来法庭以申索无理为由,剔除了该要求。

  梅妈仍然不服还要上诉

  不过据《星岛日报》报道,对于这样的结果,梅妈表示,若梅艳芳的遗产全数用做慈善用途,她不会有异议,但现在却是交给其他人处理,她就算上诉至终审法院,都会继续提出上诉。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则表示,梅艳芳所有的财物被他人侵吞,他希望能获得平反。

  另外,法庭也下令各方的诉讼费用都会在梅艳芳的遗产中扣除,所以梅妈就算这次被判败诉,都不用支付任何诉讼费用。不过也有报道称,梅妈在“争产案”中花了约300万元律师费,她曾向法庭要求从女儿遗产中拨出这笔费用,但却遭到拒绝。

  中新 

  【“争产案”大战】

  ■2003年12月3日

  梅艳芳在香港养和医院立下遗嘱,成立信托基金管理自己的遗产,遗嘱内容成为焦点。

  ■2004年1月

  阿梅的经纪人王敏慧和梅妈覃美金为了争遗产而反目成仇。据称阿梅的遗嘱中包括梅妈、王敏慧、许志安和何韵诗。王敏慧可得到阿梅遗产的30%(当时约3000万港元),比梅妈多了1000万元。

  ■2005年12月

  梅艳芳逝世两周年的祭奠仪式上,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突然贴出多张声明信,说梅艳芳去世前的最后时刻,是被养和医院非法禁锢,失去了人身自由,含冤去世,暗指梅艳芳的遗嘱是遭人胁迫写下。

  ■2006年8月

  遗产独立管理人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向法庭申请出售梅艳芳的物业,以支付遗产分配期间管理人预期需付的700万港元支出及其他开支。会计师事务所在法庭公布,梅艳芳的遗产时值约6800万港元。最终各方达成和解,法庭批准德勤出售梅艳芳在东京和新加坡的两个分别估价为170万和900万港元的物业。

  ■2008年4月

  梅艳芳遗产升值,总资产过亿。梅妈再度上诉,要求法院重新审理梅艳芳遗嘱是否有效。

  新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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