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的所谓传闻,一般都是无风不起浪的,但到底能否“转正”,取决于这“浪”是否够壮阔。想想,一个两人组合大红大紫了七个年头,在这个圈子里的确是凤毛麟角,早已过了“各领风骚三五年”之忌,可眼下若真的因为“艳照门”而导致她俩各奔前程,多少让人扼腕叹息,敢情真的逃不掉“合久必分”的谶语?!
当“艳照门”势不可挡时,在众人心目中捧为“玉女”的阿娇一下子沦为“欲女”,这个天堂地狱的差别,不仅给了阿娇无限量的打击,更是让粉丝们措手不及,而一旦再往深点想时,他们就会恍然大悟般的以为阿娇欺骗了他们,甚至让他们感到羞辱。种种无奈,种种愤怒,种种辱骂,注定了人们不会轻易地原谅阿娇,似乎不将之往死里打不足以泄愤,故而,哪怕是其他涉“艳”之人都被宽恕了,阿娇都难以有立足之地,也许正所谓是“爱之深,责之切”吧。这就好比,一个最亲最爱的人,忽然有一天被人发现她背叛了忠诚背叛了伦理,那个芥蒂之心之愤,由此可见一斑。
从此,阿娇背上了“罪不容诛”的重担,她想复出没门,她参加了“雪中送暖”晚会被人疯狂投诉,她一心想给汶川灾区人民尽点心意被人屡次拒绝……关于她的广告被撤,关于她在影片中的镜头被剪,关于她一切的活动被取消……一言以蔽之,她是活人,却如同废人!这就是娱乐圈最恐怖的游戏规则,这也是众人对艺人最杀人不见血的野蛮手段;没有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有的仅仅是约俗而定、情理而断,当众口一词时,哪怕没有章法,哪怕只是行规,阿娇基本上也是必死无疑的!基于此,跟阿娇沾上利益之边的人或团体,既不想冒险,更不想被连坐,所以,阿娇想“死”而复生难于上青天!
但是,要知道,阿娇到底不是一个人在作战,理论上,她一败涂地,对任何人尤其是她的签约公司最不利,毕竟惯于唾手可得摇钱树的财宝,一时没了,作为精明商人的他们既不习惯更不乐意,垂死还得挣扎一番,更何况阿娇之“死”只过不限于两岸三地尤甚而已。换言之,阿娇挪地,是她复生之最佳捷径;与其死守一处,等求被赦,从头再来,还不如挪地一搏,灵活出击,卷土重来!正如古语所云:人挪活,树挪死。
明眼人都知道,尽管经历了“艳照门”的压迫和摧残,阿娇还不是百无一用,等吃干粮的那种,倘若如此,她还就真的只剩下找个稍微富点的男人嫁了。所以,放眼阿娇挪地能活之“卦象”,其背后的人尤其是握着其“生死符”的高人,怎能轻易放过再赚一次盆满钵盈的时机呢!总而言之,只要阿娇还是一只举足轻重的砝码,挪地即活,指日可待;怕只怕,一不小心又会陷入“物离乡贵,人离乡贱”之诅咒!
作者:大笨钟少爷
编辑:最爱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