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版权局官员在昨日举行的中国版权制度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据奥组委、国际奥委会的监测,奥运开幕式之后3天内,全球发生的未经许可的盗播现象大概是1600多起,其中有85%发生在发达国家。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称,在中国发生的100多起盗播现象,每起都在2小时之内处理完毕,“我们最快大概是在20多分钟处理完毕。这次奥运会期间,主要是和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共同对未经许可转播奥运赛事的网站进行了实时的监控和处理。虽然这次奥运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没有结束,但是我们认为将是很成功的一次。”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介绍,奥运期间发现的非法转播奥运赛事的情况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是最常见的,很多网站不太清楚法律规定,只是出于对奥运的一种热爱就转播了,对这种网站我们一旦发出通知,对方就很自觉地删掉这些侵权的内容;第二种是一些恶意侵权的网站;第三类是侵权人在国外,他可能租用国内的服务器,或者是他采取异地侵权的做法。这类网站我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因为他已经超出中国的地域范围了,我们只能在国内这个框架内把他的违法转播信息去掉。编辑/最爱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