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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娱乐圈头一炮怕就是章子怡的艳照出世,这让还沉浸在陈冠希艳照带给刺激的国人格外兴奋,几乎是奔向竞走,四处传播,唯恐别人不知道自己看了章子怡的艳照,这恐怕也是国民强烈窥私欲望的体现。
我们的国民向来都有个习惯,就是先偷窥然后,然后出来指责别人偷窥,这些还算好的,更有人认为,传播带给大家的快乐的,我们有何错啊!
我先不评价这种行为,我们先来谈谈隐私权,隐私权顾名思义就是保持有自己隐私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众所周之,隐私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当我们要求别人尊重自己隐私权的时候,我们可曾想过我们自己是否尊重过他人的隐私权,我以为,没有,大大的没有,我们都是在打着保护自己隐私的基础上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而章子怡作为我们的一分子,隐私权就应该这么淡化吗?在我们强烈要求别人的同时尊重自己的隐私,我们是否该为章子怡保护隐私。他在什么海滩,我们不该过问,这是人家的隐私,他被拍摄的那些行为我们也不应揪底,这是人家的自由,当我们开始谈论他的行为放荡时,我们是否曾经考虑过要为他的一些个人身体的隐私保密,尤其是他们打情骂俏的事情,还有什么一个点,两个点之类的,这就不该在我们追逐的范围之内,更为要命的是我们竟然为了她的私生活讨论的死去活来,这本身就是侵犯别人的隐私,这跟那乡下的多嘴婆有什么区别,尤其是牵涉这样到个人行为的时候,我们作为看客是否该保持一种中立的态度,无所谓的态度,不关注的态度,这样才能阻止章子怡的艳照满天飞,其实很简单的我们就当没什么事情发生,媒体也没有必要大肆传播和讨论,这不是很好吗?
当然章子怡的个人行为我们不应该上升到国际名誉,这根本就是不搭杆子的事情,因为这着实没什么必要,章子怡是个人,我们也是人,我们要尊重个人隐私,不要让章子怡如此受伤。
如果我们继续这样偷窥的行为,我们的隐私权还如此开放,只要是别人送来的个人隐私,我们就一律接受的话,这下一个送来的隐私可能就是我们自己的,为了我们的隐私,为了个人隐私,请大家为章子怡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