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一言不发,现场媒体云集
陈冠希母亲(左)到场
加拿大温哥华当地时间23日上午10时许,艳照案主角陈冠希在位于温哥华市中心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首次为艳照门出庭作证。
本次取证预计为期3到5天,案中证物将以书面形式处理。当地时间24日,陈冠希又再次到该法院,核实及签署有关证词,作为4月6日中国香港审讯此案的证供。
本案检控官谢家树(左)
从正门进入法院
当地时间23日上午10时,陈冠希乘坐一辆红色面包车准时到达位于温哥华市中心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出庭。他在数名彪形大汉的保护下,穿过在法庭门口守候多时的媒体进入法院内,尽管来自香港和当地的媒体抓住时机不断发问,但陈冠希表情严肃,始终没有作出任何回应。据悉,陈冠希本可以利用秘密通道进入法院,但在其公司的安排下,他选择了从法院正门步入法庭。陈冠希当天穿着黑色西装,打黑色领带,着灰色衬衫出庭。
法院方面透露,陈冠希向主控官提交的主要证物包括:一台苹果手提电脑、所有从2001年到2006年所拍摄照片的复印件。
温哥华作证因怕被暗杀
去年2月,香港警方落案起诉电脑工程师史可隽“不诚实取用电脑”,去年4月再次开庭,史可隽又被加控两项罪名,本打算押后到去年10月再审,但陈冠希担心回香港作证会被暗杀,一直拒绝回港,官司才推迟至今。
据悉,这次听证由香港安排法官、检控官到温哥华,并租用该法院法庭进行,作证租用地方的费用,由香港当局支付,有关程序相信会按香港法庭审讯的程序进行。不过据辩方律师透露,此次取证法院并没收取租金。
陈冠希证词
“她们已经受够了,我再陈述对她们是不道德”
“看到艳照很震惊”
中国香港公诉检察官当天讯问陈冠希有关这些照片的问题,陈冠希表示,去年1月29日,他的友人告诉他,他与女星的不雅照出现在网络上。
他听后极为震惊,为了求证,他自己也上网去看了这些照片。他坦承,从2001年到2006年,超过400张的照片,大部分是他拍的,但从来没想过要外流。
“只有当事人看过照片”
陈冠希在法庭上说,所有在互联网上流传的照片,40张是照片中的女子自行拍摄,其余的全部是他拍的,这些照片是在“没有强迫、经过两个成年人同意”的情况下拍摄的,是非常私人的,除了他和那些女子们,没有给第三者看过,也完全无意给其他人看,照片中的女主角们只看过自己的照片,没有看过其他女子的照片。
“发放艳照是有预谋的”
陈冠希表示,他在网上看到他所拍的不雅照片,文件名都与他计算机中的文件名相同,而他也没有将照片存到任何移动设备中。
因此相信,计算机中的照片被人偷盗。陈冠希表示,他曾将他家中的台式电脑及笔记型计算机,送给香港一家计算机行修理。
在2006年夏天电脑送修前,他已经把所有照片都删除了。
陈冠希告诉法庭:“那时我还不知道数据加密,或者类似回收站加密的东西。我以为把文件删除到回收站,就意味着文件已经删除了。”在艳照网络流传后,陈冠希说他发现有很多方法来恢复之前删除的文件。
他相信,计算机行的人,一定偷盗了他计算机中的数据,侵犯了他的隐私。
陈冠希在法庭中表示,“偷盗照片的人,一天发出一批照片,而不是一次全发完,显然是有预谋的。”
“如果我再陈述是不道德的”
上午休庭前,陈冠希特别向主审法官提出,他拒绝回答有关自己与相关女星亲密关系的问题。
“她们已经受够了,我认为我再陈述具体细节对她们而言是不道德的,而我觉得这些与案件并不相关。”但法官要求他需要回答与案件相关的任何一个问题。
当日在被告律师的质问下,他首度亲口证实4名照片中的女子的身份,分别为Cecelia Chung, Gillian Chung, Bobo Chan 和 Rachel Ngan(张柏芝、钟欣桐、陈文媛、颜颖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