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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名人状告笑林 质疑代言涉嫌虚假宣传

http://www.yule.com.cn 2009-03-20 14:36:49   来源:   

    因质疑著名相声演员笑林代言的某品牌保健用品涉嫌虚假宣传,消费者周先生委托天津市打假名人林枫,一纸诉状将笑林及经营该保健用品的商场告上法院。11日,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工商部门也介入展开调查。

    3月5日,在天津市打工的周先生在某商场看中了由全国十大笑星之一的笑林代言的某品牌保健用品。在产品说明书上,笑林建议“消费者早点使用某品牌保健用品,不打针,不吃药,就能感受到意想不到的神奇效果”。出于对名人和企业的信任,周先生花了279元购买了该保健用品。

    购买当天,周先生迫不及待地使用了该保健用品,但没有感觉到这套产品与普通内衣有什么不同。于是,他对该保健用品的宣传产生了质疑,并将所购买的保健用品送有关部门进行了鉴定。后经上网查询,他发现这款保健用品宣传的疗效并未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和临床检验,也没有医疗器械的批准号,该产品所宣传的功能没有合法依据,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周先生找到天津市“打假名人”林枫,后者表示愿免费为周先生代理这场官司。

    11日,林枫向和平区法院立案厅正式递交了诉状。在诉状中,除将销售该产品的商厦列为第一被告外,为该产品代言的笑林被列为第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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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枫:名人效应可能害了消费者

    11日,林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一段时间以来,他先后接到了多名消费者对该保健用品的投诉。消费者纷纷表示,他们是充分信任著名“笑星”的代言才会去购买产品的,但使用产品后远没有达到“笑星”介绍的疗效。林枫查阅资料后发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规定:“非药品不得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宣传材料上进行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林枫认为,笑林代言的这款保健用品已涉嫌虚假宣传,正是名人效应“坑害”了消费者。作为代言的名人,笑林应该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工商部门:已开始介入调查

    11日下午,记者跟随工商和平分局专业市场一所的执法人员来到某商场二楼的药店。在柜台上,执法人员发现了印有“笑林”头像的宣传单,上面一段引用笑林原话的广告词——“如果你有高血压、糖尿病、脑中风、偏瘫……我建议您早点使用该产品”。执法人员查看该产品的批准文号时发现,上面只有一个由河南卫生部门颁发的“健用字”批号。根据规定,这种批号的产品根本不能宣称有治病的疗效,已经涉嫌虚假宣传。

    鉴于此,工商执法人员在正式立案调查的同时,已经通知销售单位提供相关证明,以便最终确定。

    笑林:记者多方联络未果

    11日下午,记者先后拨通了中央电视台、铁路文工团、说唱团、中国广播艺术团等单位以及多名相声界知名人士的电话,他们均无法提供笑林准确的联络方式。

    截至发稿时,记者始终无法和笑林取得联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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