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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照门案续审 史可隽被指自爆藏艺人裸照

http://www.yule.com.cn 2009-04-08 09:09:48   来源:   


史可隽被指自爆藏艺人裸照

    艳照门案件7日在香港续审。获赠逾千张裸照光盘的家品店女设计师及其女同事供称,电脑技术员史可隽于3年前到家居用品店修理电脑时,向她们“自爆”其公司维修部发现陈冠希的电脑内含床照;当二人要求被告展示该批“珍藏”时,被告于是透过家品店电脑连接互联网和输入密码,向二女展示过百张淫照,惟蔡姓女设计师看后感恶心和尴尬,要求“不要给公司的人看”,被告遂于半小时内烧录淫照光盘赠予女设计师,女设计师其后更把光盘外借他人。

  香港《文汇报》报道,负责书刊平面设计的前女设计师蔡玉芳忆述,被告史可隽于2006年到其任职的家具用品店维修电脑时,自揭“有人拿部电脑去我公司修,应该就是陈冠希,里面有陈冠希同钟欣桐的床照”。她基于好奇,要求展示,其后对方在其所用的银色电脑操控一会,之后看见电脑荧幕上显示陈冠希、陈文媛、钟欣桐及张柏芝的裸照。她指对照片感尴尬,并说:“看到10几张之后,我觉得好恶心,我就走开吃饭。”

  获赠裸照光盘的前女包装设计师梁庭欣表示,被告当日向她们二人透露陈冠希认识他的同事,故把手提电脑交予其公司修理,岂料在维修期间发现陈冠希的电脑内“有几个文件夹,打开来看,发现有陈冠希和钟欣桐的相”。

  被告在姓蔡女设计师的鼓励下,利用家具用品店的电脑连接互联网,向她们展示数张钟欣桐的照片,惟姓蔡女设计师认为“不要在公司看”,故被告于半小时后把过千张相片烧成光盘赠送予她。她指对光盘内的床照“没什么感觉”,但承认曾把光盘外借予公司另一位姓麦同事,对方于数天后归还。
 
  被指为照片发布源头的被告史可隽,于审讯时不时抄录笔记,又与代表律师“传纸条”以协助盘问证人。他被控约于2006年1月1日至06年6月8日期间,两度在香港某处取用一部电脑,目的在于使自己或其它人不诚实获益,另约于同年6月8日再度犯相同罪行,惟他否认三项控罪而受审,案件于明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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