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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歌曲版权费用的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自2007年开始收取卡拉OK版权费(卡拉OK每包间1小时12元),歌手以及词曲作者本应收到版权的所得,但是,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很多歌手至今仍然没有拿到应得的报酬。按照国家版权局规定,KTV版权使用费由音集协代为收取,收取后再按比例返还给相关受益人。音集协目前不愿意详细说明收费方式以及对著作权人的返还方式。记者了解到,音集协掌管着2年多来企业陆续缴纳的8000万版权费,然而具体负责收缴和管理这笔费用的却另有其人。企业上缴的版权费交给的不是音集协,而是一家叫天合的公司。
卡拉OK版权费决定收取之前就被质疑,收取之后又去向不明,谁能站出来把这个事情说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