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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娱乐网讯 近日乐基儿夜店激吻照被香港媒体拍到,传在此之前黎明就曾定下三大条件才迎娶乐基儿:第一是不准女方再做模特,以免她在人前得性感;第二是不准乐基儿泡夜店,第三是两人的财政保持独立,但黎明仍会打本给乐基儿做生意。
据报道,在去年黎明经理人陈善之开腔否认黎明的结婚传闻,他形容黎明只是忙得太久,故放较长假期,“想不到变了结婚,纯属误会”。对于乐基儿否认婚讯,香港知名主持查小欣就在节目中剖析说,除了担心粉丝不快外,另一原因是与合约有关:“好像做广告代言人,说明了一定要单身,一结婚就是毁约,毁约要赔钱,所以结了婚都不会认。”但乐基儿所属的模特儿公司发言人则坚称,不会过问模特儿的私事,强调不会干涉模特儿的私生活。
另外有周刊就报道说,黎明去年10月在北京拍摄电影《梅兰芳》时已遥控助手买下位于上水、价值六千万元的独立豪宅作新居,连同在马尔代夫的近千万婚礼,年尾补办过千万的豪华婚宴,以及婚后打本给乐基儿开设餐厅,指黎明这次娶老婆得花上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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