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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重庆消费者黄正玉状告邓婕三鹿奶粉代言一案今日将开庭审理。昨日,黄正玉的代理人、他的儿子况力彬告诉记者,该案将于今日上午9点在渝中区人民法院16号法庭开庭审理。值得一提的是,《食品安全法》已于6月1日实施,该法明确规定明星代言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将承担连带责任。
去年,不少明星因为代言或曾经代言三鹿产品而身陷代言门。其中,重庆消费者黄正玉状告邓婕三鹿奶粉代言一案引起了广泛关注。昨日,况力彬告诉记者,该案将于今日上午在渝中区人民法院16号法庭开庭审理,与上次不一样,这次的被告只剩了家乐福和邓婕。会不会如上次一样出现因被告不到庭而不予开庭审理的情况呢?况力彬说:“法院跟我说已经将开庭通知书发给了邓婕本人,同时也联系上了邓婕的代理律师。邓婕来不来是她的权利,如果她放弃她的权利,法院一样可以缺席审理。”况力彬表示他的诉讼请求并没有变,那就是“1、请求被告赔偿人民币65.1元,并退货款人民币65.1元。2、请求被告赔偿医药费人民币131.27元。3、请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00元。”况力彬告诉记者,庭审时他会向法庭提出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第55条之规定审理此案。昨日,记者多次致电邓婕,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此前邓婕曾通过经纪人回应此事,表示代言三鹿慧幼婴幼儿奶粉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在其代言的半年时间内产品并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并表示在代言此产品前已经查看过企业的合法证书、产品的各项检验证书、免疫证明。(记者 徐云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