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韶涵被父母联手控诉弃养亲人,10日晚7:30她紧急召开记者会,忍泪反击“弃养说”。
被冠上不孝罪名,张韶涵红着眼睛表示:“我真的不是这样的人,别把我冠上这个字眼,我很难过,至少我弟18岁、我妹26岁都有眼睛可以看得到。我已尽了子女和大姐的责任。”至于她是否愿意再与母亲见面沟通,她说:“未来的事很难说,但目前彼此各过各的生活是最好的状态。”
张韶涵前晚抵达福茂唱片公司,她勉强露出笑容武装自己,一开头先说:“今天从我嘴巴讲出来的话,保证是事实!”张韶涵故作坚强,忍住泪水说:“事情和周刊报道颠倒,过去几年的钱确实全被妈妈无预警拿走了。”估算至少被拿走上亿元新台币(超过2100万元人民币)现金。
她承认和母亲确实因钱反目,“过去我赚的钱都是从福茂直接汇入妈妈的各个账户,我从不过问钱花到哪去,因为她是我的母亲,直到我去年2月底到加拿大养病,她没去照顾我,我4月初返台时,发现她搬走了,也把现金都带走了,户头没剩多少钱,没留下任何字条。”她也再次郑重澄清“我没赶她出去!”至于台北市内湖和民生东路的两个不动产则在张韶涵名下。
张妈妈向周刊指控张韶涵在去年某日凌晨到妈妈住处要钱,她吐口大气摇头说:“故事完全颠倒!”她想登门问清楚事件,妈妈却将她拒之门外,“是她丢了十几本存折给我,但都不是我的名字,丢给我也没用!”
谈到患有心脏病的父亲,张韶涵很不解,已离婚的父母为何会一起出来指控她弃养。
张韶涵指父亲长年在加拿大,长久以来听妈妈抱怨父亲的不是,夫妻感情不睦。父亲两年前返台,她一开始并不知情。直到父母在去年6月离婚,她才得知父亲与母亲住在台湾同一地区,她因此认定妈妈拿走她多年赚的钱,应该也会分给爸爸,绝对足够他们过很好的生活才对,坦承也因此少联络。至于妈妈喊话只求她能照顾病父,对此她说:“我当然OK!从没钱就在照顾了,他是我爸,照顾是应该的。”
财务报告
张韶涵收入转少
2001年进入娱乐圈,今年27岁的张韶涵在娱乐圈里闯荡了8年之久。
张韶涵走入大陆市场,是在2004年发行专辑《OverTheRainbow》后,赚钱生涯由此开始。2005、2006、2007年,张韶涵的钱主要来自于大陆的演出,出场费每场20万元人民币,而广告代言费有100万左右。2007年是张韶涵事业发展最好的一年,发行两张专辑,成为大陆某服装品牌代言人,这一年,张韶涵赚到了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从去年开始,张韶涵的身体状况出现问题,休养很长一段时间,事业陷入低谷。今年她仅有一个广告代言,收入最多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张韶涵时隔两年发行新专辑《第5季》前闹出家丑,让不少人怀疑这是一场有目的的炒作行为。
专家支招
不要再隔空喊话
张韶涵和母亲轮番上阵,见媒体互揭隐私,让不少人大跌眼镜。昨日记者采访了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陈青萍,她认为如果要挽回母女亲情,就要努力沟通,不要再通过媒体对话。
陈教授说:“张韶涵的母亲没有起到应有的表率作用,让女儿承受了太大压力。而张韶涵没有遵守中国人‘孝为先’的传统,和母亲闹到这般地步也是不应该的。”陈教授认为,双方的感情基础过于薄弱,要让母女关系恢复到和以前一样,双方都必须做出努力和退让,“首先不要再通过媒体对话,把事情闹到不可收拾;其次要想想对方的好处,从亲情出发,才能化解眼下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