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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晋遗孀徐大雯亲自出庭
不知宋祖德以后还敢不敢胡说
昨日13时15分,“谢晋遗孀徐大雯告宋祖德名誉侵权案”在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被告需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万元,支付原告经济损失和各类支出89951元(共计28.9951万),并公开道歉。被告方当庭表示不服判决。
在庭审现场,原告徐大雯亲自出庭,她称,要亲耳听到法律对宋祖德的严正宣判,还丈夫一个清白。而被告宋祖德则没有到场。
法院一审判决具体如下:一、被告停止对谢晋的名誉侵害,10日内需在各大媒体上公开发表致歉声明,赔礼道歉,为谢晋恢复名誉;二、10日内,被告需支付原告经济损失和各类支出89951元,精神损失20万元人民币,共计28.9951万。
徐大雯律师富敏荣表示:名人影星采取的不屑一顾的态度纵容了“宋祖德现象”的产生,他呼吁各方名人对待“宋祖德现象”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案件回放:
谢晋原拟在2008年10月18日参加其母校上虞市浙江春晖中学建校100周年庆典,但该日早上7点40分左右,他所下榻酒店的服务员,发现他已停止呼吸。据家人称,谢晋可能因为8月丧子之疼,饮酒过量引起死亡。但随后爆料“大嘴”宋祖德在博客里发出“重磅炸弹”,称谢晋导演死于嫖娼。又说谢晋与刘晓庆在海外有私生子,自己掌握证据,敢于对自己的猛料承担法律责任。
谢晋遗孀徐大雯在2月底将宋祖德、刘信达兄弟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50万,并在多家门户网站及全国上十家报纸连续至少七天公开道歉。
此案于2009年8月12日首次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