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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王一往情深 林志玲为何看不上周杰伦?

http://www.yule.com.cn 2010-11-09 11:24:19   来源:   

    在日本拍摄电视剧《月之恋人》的林志玲,出席活动时被问到与周杰伦的绯闻时,林志玲以“不行、不会、不想、不敢、不能够”予以否认,而且态度非常坚决,可谓斩钉截铁。由于周杰伦日前表示,自己会对一起拍戏的女生动心,所以有记者进一步追问林志玲在拍《刺陵》时有没有被周杰伦电到?林志玲对此回应说:“这不像他会说的话。”随后,她又表示拍戏时男女主角互相有感觉是必要的,但私底下“不敢对他动心”。

    按说周杰伦与林志玲,一个是“亚洲流行天王”,一个是“台湾第一美女”;论才华难分伯仲,比财富平分秋色。二人若结秦晋之好,既是天赐良缘,又是艺坛佳话。尽管年龄相差4岁、身高相差2厘米,但若真心相爱,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算理由。再说了,周杰伦对林志玲心仪已久,一往情深,在电影《刺陵》与林志玲携手寻宝,虽然过足武打瘾,但对于只被佳人抱在怀里,感到“很舒服”、“好暖”之外,而对情戏不够浓,没有床戏,甚至连吻戏都没有,至今仍深表遗憾,盼拍续集,再度牵手!而林志玲虽嘴硬说自己绝对不是“J女郎”(周杰伦的英文名为Jay),但也承认在周杰伦面前是“志玲姐姐”。足以说明,林志玲对周杰伦亦好感颇深。所以我认为,在她对周杰伦拒爱“五不原则”之中,“不行、不会、不想、不能够”只是拉客观或是“托词儿”,而最根本的是“不敢”,即“不敢对他动心”。为何?

    一、虽然年龄不是问题,娱乐圈“姐弟恋”也屡见不鲜,但是,林志玲年以三十有六,坐三望四;而周杰伦刚过而立之年,正值好岁。俗话说,男过三十好年华,女过三十豆腐渣。林志玲作为过气名模、大龄“剩女”,若与正值盛年的周杰伦建立恋情,不是立马生米入锅,就得“海枯石烂”至死不渝,一条道路走到黑。否则,可真就落入“凄凄惨惨戚戚”境地了。必竟已过了谈情说爱的大好时光,人可以靠得起,但年龄陪不起。所以,对周杰伦可偶传之以情,但绝不敢再轻易动之真心了!

    二、林志玲与周杰伦同为一个圈子,相互了解至深,彼此知根晓底。表面上看,周杰伦虽然忝列“情种”,人也风流倜傥,但一情不专一,二易朝三暮四,三只想恋爱不想结婚。当年台湾第一美女主播侯佩岑,本来已投入连胜文怀抱,就在谈婚论嫁之时,周杰伦发起猛烈攻势,并死追硬缠,锲而不舍,终将侯佩岑抢到手。但恋情多年,根本不想结婚。年近三十的侯佩岑最终陪不起,离周而去。前车可鉴。已无玩爱情游戏本钱的大龄“剩女”林志玲,对周杰伦与女人只谈情说爱,不谈婚论嫁之“洁僻”,心知肚明,岂敢贸然对周杰伦动心!

    三、众所周知,娱乐圈的婚姻最高危。特别是艺人之间,因男女感情都太丰太动情,不谈八、九不论嫁,而嫁了十有八、九难白头到老。尤其男女明星的婚姻,几乎没有一对是善始善终的。也正因此,许多女明星在必须嫁人之时,不是嫁官员,就是配富豪,且年龄都比自己大一轮半圈,嫁了就等于投了“平安保”。年以三十有六的大美人林志玲,虽已“过气”,但风情依旧、魅力四射,嫁个富豪既适龄,又是最佳选择。因此,对周杰伦这样的盛年“天王”,就是嫁作其妇,也没有婚姻“保鲜”系数。因此,“不敢对他动心”,无疑既是最佳决策,也是明智之举。

    基于上述分析,林志玲与周杰伦,虽然是“郎才女貌”,但总归是有缘无份。前段二人之间“绯闻”,不是周杰伦的一厢情愿,就是林志玲柔情似水,诱周杰伦想入非非,或林志玲在《刺陵》中表演过于动情,使周杰伦误以为真,再加上外界丰富联想,才渲染得沸沸扬扬。“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往事已成空,还如一梦中”。此次林志玲以“五不原则”,既高调拒周杰伦于千里之外,也昭示周杰伦还是专心致志唱歌、去追别的女人,不要再打林志玲的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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