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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爱
检察院对散播李英爱(41岁)谣传的40多岁男子进行了不拘留起诉。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刑事1部(部长赵商喆)于8月1日在网络公告栏上发布消息,以涉嫌诽谤李英爱对朴某(49岁)进行了不拘留起诉(违反信息通讯网利用推进及情报保护法律上的名誉损坏)。
据检察机关透露,朴某于今年1月在自己博客上发表了“李英爱吸毒并淫乱无度”等文章。同一天,门户网站Agora留言板上出现了“李英爱和中国、日本的高层官员以及金正日有染,在李明博总统就任的当天和李明博在卫生间发生关系”、“李英爱是李健熙的妾室”等充满恶意的文字。调查结果显示,朴某以这种方式前后11次散播谣言诽谤李英爱。
检察机关表示,朴某对李英爱的私生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在网上散布虚假事实,对其名誉造成了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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