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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轲发长文会应张靓颖妈妈:我会用我的一生去珍惜她的好

http://www.yule.com.cn 2016-10-09 15:50:11   来源:中国娱乐网   

  中国娱乐网讯 www.yule.com.cn   即将在下个月15日举办婚礼的张靓颖和冯轲获得了粉丝们的祝福,但是却遭到了张靓颖妈妈的反对,张靓颖妈妈通过媒体公开了自己的亲笔信,表示自己并不想让张靓颖与冯轲结婚,她表示自己认为冯轲并不是一个值得托付终生的男人,还表示通过13年来的观察,觉得冯轲并不是真正的喜欢张靓颖,还列举了一些冯轲日常生活中的表现,称冯轲只是把张靓颖当成是赚钱的工具,不想让女儿受委屈,消息公开之后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而冯轲也在下午发长文回应了张靓颖的妈妈。

  冯轲表示自己首先要向张靓颖的妈妈进行道歉,让她卷入了一场风波之中,这将打扰到老人家的生活,其次自己有六点解释,冯轲表示关于婚礼举办地和举办时间一直都有和张妈妈进行沟通,但是确实还没有及时把正式的邀请函送达,而且所有好友都没有送,都是通过媒体知道的,而且冯轲表示张靓颖一直希望能够用时间用诚意用耐心去获得妈妈的祝福。关于财产问题,冯轲之后也做出了说明,表示两人结婚之后所有冯轲婚前婚后财产,均归属于张靓颖与冯轲共同所有,所以少城时代的股权变更与否,并不影响自己和张靓颖两人的财产归属。同时冯轲还表示自己在之前已经亲笔撰写了遗嘱,表明如果自己遭遇意外,自己的全部财产也将归张靓颖所有,而且遗嘱依然有效;冯轲还表示少城时代的股权变更是考虑到公司实际发展融资需要,无论我们分别占多少,只是为了经营和融资需要,本质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关于张靓颖“被小三”一事,冯轲表示当时自己与前妻已经在2002年分居了,并且达成离婚协议,离婚手续在2005年才正式办理,但是因为不想要解释太多的隐私,冯轲对外表示自己已经离婚,对张靓颖也是这样说的,冯轲承认这是自己的错误,当张靓颖得知自己没有离婚的时候,两人还曾分开过一段时间,但是自己不想失去她,于是通过解释以及自己父母的证明才获得原谅,张靓颖也为了保护冯轲的隐私没有对外透露过任何消息,表示张靓颖为自己承受了太多。最后,冯轲表示在自己心里认定不会再找到比张靓颖更好的女孩了。所以我会用我的一生去珍惜她的好,她的善良,并且表示会尽自己的全力,跟张靓颖妈妈继续做沟通,希望能够获得她的信任,能够让她相信,自己是真心真意的爱靓颖。也请所有看到这封信的所以朋友们,共同为他见证!

  以下是冯轲回应全文:

  在生活中,我已经改口跟靓颖一起叫妈妈,但为了方便大家阅读,我在本次回应中以靓颖妈妈称呼。

  首先我要向靓颖妈妈致歉,让她巻入一场风波,社会对于八卦事件的追逐效应,将打扰到老人的生活。

  其次我有六点解释:

  一,与妈妈关于婚礼举办地和举办时间的沟通一直都有,但我们确实还没有及时把正式的邀请函送达。之前也一直在跟妈妈沟通关于结婚的相关事宜,靓颖希望能够用时间用诚意用耐心去获得妈妈的祝福。昨天的媒体抢先发布也纯属意外,原本我们这次婚礼是想低调进行,结果昨天被媒体抢先曝光。可以说,我们所有的亲朋好友也都是从媒体得知的,在此一并向各位亲朋好友致歉。

  二,关于财产问题。我已经于2015年11月25日,经过北京汉坤律师事务所公证,所有冯轲婚前婚后财产,均归属于张靓颖与冯轲共同所有,所以少城时代的股权变更与否,并不影响我和靓颖两人的财产归属。(见附件)

  三,依然是关于财产问题。早在我们做这份财产公证前,我多年前亲笔撰写的一份《意外身故遗嘱》上明确规定:如果冯轲遭遇意外,身故后名下所有遗产,均归属张靓颖。这份遗嘱原本是属于绝密文件,但靓颖妈妈于2014年夏天在我的保险柜里看到这份文件,靓颖本人当时共同见证。此份文件我今天也正式向公众宣布:依然有效。

  四,关于我上一次婚姻的结束时间。此前多次澄清,今天再次声明:我与前妻于2002年分居,之后达成离婚协议,各自开始自己的生活,并于2005年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分居期间,我一直住我父母家里。我与靓颖认识是在2003年,一开始只是出于欣赏她,以为只会成为朋友,而我对所有朋友自我分居开始就表示我已离婚,以免需要解释太多的隐私。所以一开始跟靓颖也是这么说的,对于这一点,我必须向靓颖和大家郑重的承认我的错误。而当我们真正在一起之后大约一年,靓颖偶然得知我未办理完离婚手续,曾与我分开。但我太爱她,不想失去她,跟她长达几个月的沟通,并由父母作证我确实是在走法律协议流程,分居并住在父母家里,也证明确实是因为法律状况不能及时办理完离婚手续。最后赢得她的理解,才继续与我交往。此前,靓颖为了保护我的隐私,不曾对外透露半句。但我作为她未来人生的另一半,我不能再让她承受这些。她已经承受了太多。

  五,关于少城时代的股权变更。从少城时代注册成立之日起,我就是公司的实际经营人,靓颖是公司的最重要艺人,我们共同持有公司股权。在经过我们婚前婚后财产均归属双方共同拥有的公证之后,考虑到公司实际发展融资需要,最终将股权调整为靓颖占40%,我占60%。我理解的是,无论我们分别占多少,只是为了经营和融资需要,本质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六,关于靓颖的事业发展。为靓颖筹备了八年的首张英文专辑,集国际一流音乐制作和发行团队,仅制作费就超过400万美金,在传统唱片不景气的情况下,我们不计回报投入巨资,就是为了靓颖的梦想。

  靓颖在2005年的比赛中一举成名,对于我们的感情,她没有因为外部条件的改变而产生任何改变,甚至在比赛还没结束的时候就跟记者表明“我有一份稳定的感情”。这也是她让我无比认定和感动的地方。后来,我们来到北京开始我们共同的事业打拼,一待就是十一年。忙碌当中,我们有过争执,有过疲惫,有过误解,但我们还在朝我们的幸福走着,也已经走到了2016年。

  在我的心里,我认定不会再找到比靓颖更好的女孩了。所以我会用我的一生去珍惜她的好,她的善良。我在此保证,我对于靓颖的爱走过了13年,接下来我们将开始婚姻的历程,这一切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当然,我会尽我的全力,跟靓颖妈妈继续做沟通,希望能够获得她的信任,能够让她相信,我是真心真意的爱靓颖。也请所有看到这封信的所以朋友们,共同为我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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