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疑似女星裸照事件中,警方以“发布淫秽物品”控罪起诉装修工人钟亦天,证实为错误检控。物品审裁处日前按香港明报要求,就5张裸照作评级,其中3张照片被评为“不雅物品”,而钟亦天被控发布的一张相片,只是一张“不雅”图片,换言之,警方以“发布淫秽物品”罪提出检控是错误决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促请律政司尽快将照片的评级向法庭披露,或直接撤销控罪,让钟亦天重获自由,“多拘留他一小时,就是多一小时冤狱”。
据香港明报报道,被捕至今被扣押16天的钟亦天(29岁),昨早在荔枝角收押所得知自己可能被错误检控,向探访他的涂谨申表示觉得很不公道,“我自己不理解情ǎ但假若当局真的检控出错,就有责任纠正”。
记者昨向律政司及警方查询会否撤销或修改钟亦天的控罪,律政司发言人表示,律政司与警方昨日就有报道指钟亦天案中有关照片被淫审处暂定评级为不雅后,已实时详细检讨有关控罪及保释事宜,并会尽快作出决定。
香港明报上周二(2月5日)要求淫审处就5张早前在互联网流传的疑似艺人裸照评级,淫审处前日完成暂定评级,其中两张涉及口交动作的照片,被评为第三类淫秽物品,其余3张分别有乳房及女性私处特写的照片,被评为第二类不雅物品。钟亦天指出警方指他发布的照片,就是首张在网上流传的女星裸照,该照片只被淫审处暂评为不雅,而并非如警方所指属淫秽。
涂谨申说,淫审处的评级明显反映警方选择了错误的控罪检控,他昨日已经与律政司长黄仁龙 联络,要求律政司重新考虑控罪,黄仁龙表示会尽快作出决定。涂谨申批评,既然淫审处已经作出评级,反映发布淫亵物品的罪名已不可能成立,促请律政司尽快撤销控罪,“若认为他涉及其它罪案,就尽快检控,或改控发放不雅物品,否则再多拘留他一小时,就是多一小时冤狱”,涂说,期望律政司能够在今早向法庭交代。
“留他一小时 多一小时冤狱”
资深大律师兼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汤家骅亦批评,警方今次明显是“告错”,促请律政司立即向法庭交代。他解释,若淫审处裁定钟涉嫌发布的照片只属不雅而非淫亵,警方根本没可能以“发布淫秽物品”罪名继续向钟提控,由于刑事案举证的标准极高,控方要在毫无合理疑点下才可将被告入罪,故上述控罪已经不能成立。汤又指钟已被还押两个多星期,希望钟的代表律师尽快向裁判官解释其罪行严重程度不高,同时为他申请保释。
钟亦天1月30日晚被捕,案件2月1日提堂,当时控方反对钟的保释申请,并要求法庭还押钟8个星期。主任裁判官郭伟健当时接纳控方要求,并指发布淫亵物品的控罪严重,无论涉案事主是社会名流还是升斗市民,罪责都一样,而在网上发布,对事主伤害更大,一经定罪,监禁绝对无可避免,遂将钟还押监房8个星期,3月28日再提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