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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索酬欲曝袁咏仪私隐

http://www.yule.com.cn 2008-03-27 08:57:29   来源:   

 昨日(3月26日)记者收到一位自称张智霖( 听歌 blog)、袁咏仪(靓靓)所住大厦之物业管理主管来信,扬言对靓靓之生活习惯与私隐很清楚,只要有报酬便愿意爆料。记者就此事致电张智霖,EQ甚高的他没太大反应,并直言行得正站得正,没什么好担心的!


张智霖与靓靓刚搬新屋不久便遇上麻烦事

  张智霖、袁咏仪刚搬新屋不久便收到“大礼”——昨日记者接获一名自称是张智霖、袁咏仪所住大厦之物业主管来信,指自己对袁咏仪之生活习惯与私隐知道得一清二楚,还附上张智霖之的手提电话号码。信中扬言如有报酬,定必提供更多资料!

  倘若真有其事,身为保安人员,将住客私隐作赚钱工具,行为认真卑劣!记者就此事致电张智霖,EQ甚高的他,对此事反应不大,只表示:“不知是不是跟我前几天骂的那个看更有关,因为有小朋友在大堂踢球,咪我就提醒看更几句,但都不知是不是有关。(担不担心私隐曝光?)不担心,一家人都生活正常,无什么可以爆。(担不担心家人、靓靓的安全?)不担心,手提电话好多人都会知。(会不会改手提电话?)不会。”

  记者亦就此事试图联络该名物业主管求证,但因对方正在开会,惟至截稿时仍没有回复,故暂时未知该封索酬信件是否真的由该名主管所寄出,抑或是有人冒名嫁祸。

  至于身为保安人员去信报馆欲收钱爆住客资料是否触犯法例,律师黄国桐表示:“不算是刑事,但就破坏了保安人员应有的诚信和信托责任,若真是爆料的话,当事人可以循民事诉讼索偿。(如果该位物业主管是被冒认的话,冒认者会触犯什么法例?)当然会触犯诽谤罪,而诽谤罪亦分民事与刑事,若是恶意诽谤,就属于刑事,最高刑罚会判坐10年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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