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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欣所属的百仕活娱乐事业有限公司昨发出严正声明,澄清李嘉欣只曾为芮玛的水晶首饰拍摄电视及平面广告,没有为该品牌水晶以外的产品代言,她亦未曾佩戴过该品牌的黄金叶坠。对于近日有内地媒体以李嘉欣佩戴黄金叶坠的肖像作宣传,是未经她同意,而被人擅自加工,事件令她大为震惊及愤怒,认为事态严重,有损她的形象及声誉,故会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李嘉欣发出严正声明表示保留法律追究芮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