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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作家抄袭成“疯”内幕

http://www.yule.com.cn 2008-10-28 11:18:33   来源:   

文、鸿水

如果你会“ctrl+c”和“ctrl+v”,那么你就能成为作家!这话用在作家遥远的抄袭行为上可以说是对“恰如其分”一词的充分且必要解读。

日前,作家遥远被人举报抄袭10多篇中短篇小说,并在国内著名文学杂志上公开发表。令人触目惊心的是,遥远的抄袭是只将他人的作品改个标题,内容几乎一字未易。与之同时,新疆作协已经开除其作家协会会员资格,而中国作家协会却对此保持必要的“沉默”。本来,鸿水很乐意说“我是作协会员”,因为全中国13亿人,能得到这种官方认可的人并不是很多。面对层出不穷的抄袭成名的作家,鸿水觉得作协会员的荣誉已经被彻底抹黑。

为什么会这样?鸿水认为:

一、抄袭带来的名利双收,是抄袭频发的主要诱因。

作家遥远曾经因为抄袭被曝光,并公开道歉。可是,2006年,遥远竟然堂而皇之地加入了中国作协。这可是中国作家的最高荣誉殿堂。能够通过抄袭成名,而且在被曝光且公开道歉以后还能加入中国作协!这难道不是变相助长抄袭作家的泛滥吗?这是名。还有利呢。就拿鸿水的个人作品被抄袭来说。鸿水曾经在《知音》杂志主办的《打工知音》杂志上发表针对央视主播赵普的长达6000多字的文章,结果,该文章在赵普直播“落泪”时被诸多人掐头去尾整合成了诸多文章,仅发表在《华西都市报》上的一篇文章,稿费就几千元。

二、被抄袭作家维权难,这是作家遭遇的普遍而又最现实的尴尬。

不像平时我们购买商品,买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我们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并进行维权。文字作者和作家一旦遭遇抄袭,维权成本非常高,牵涉精力非常大。还记得庄羽和《圈里圈外》吗?那是典型性案例。

作家海岩曾经对鸿水说:作家维权很难,看到有人盗版自己的作品,也无能为力。因为,只要作家维权,其付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太高。而维权到最后,还不一定有什么好的结果。

三、报纸杂志等媒体顾及自身脸面,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谁要是说某某杂志报纸经常发表抄袭文章,这会有损媒体的名誉,而相关编辑也有受到内部编辑费的扣发等等,所以,媒体针对此事的处理多半是内部消化,最好不了了之。这就变相练就了抄袭者的抄袭胆量。

这个事情鸿水同样有过经历,有人一字未改地在《爱情婚姻家庭》扉页的上发表了一首诗,鸿水一看怒发冲冠,竟然一字未动。后来找杂志交涉,他们要求证明,鸿水就把相关证明都寄了过去,并要求杂志刊登声明,谴责该抄袭者,结果,催了三个月,最后才更正了一句:某某诗歌原作者为某某。然后给寄来了50块钱稿费!鸿水强烈要求的谴责,杂志社只字未提。鸿水在乎的不是50块钱稿费,而是对于抄袭者的曝光与谴责。

一般出现抄袭事件,无论是报纸还是杂志的编辑以及媒体内部多进行自我消化,最多是扣发稿费。

四、“作家不是道德楷模”,道德的缺失是抄袭成风的社会基础。

有资深老作家称:“作家不是道德楷模”。什么叫上梁不正下梁歪?这便是了。中国作协里面这样的“上梁”多了,“爽歪歪”的下梁还能少吗?

五、对于抄袭者的宽容纵容了抄袭的泛滥。

对于抄袭者,我们过于宽容了。另据报道:对抄袭的宽容,已使得抄袭向低龄化发展。前不久,人称“才女作家”的江西上饶高二女生姚牧云,被揭露“多处抄袭名作名篇并四处投稿”,其抄袭的范围大得惊人,包括已出版的书籍、网络发表的小众文化小说、网站影评,甚至特色广告标语等等。(2008年7月2日新浪网)

还有句俗话,但话俗理不俗,是这么说的:狗改不了吃屎。因为抄袭而身败名裂的作家少了,所以,抄袭的作家也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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