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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谁来爱杨丽娟?

http://www.yule.com.cn 2008-10-29 15:40:45   来源:   

在这个时代,中国已然将个性解放的口号放到了一个位置。而千百年来,宠溺子女又是中国人的习惯。在这样的矛盾中,杨丽娟出现了。我们是应该批评杨丽娟,还是反思娱乐的影响力?


在父母陪同下,杨丽娟赴香港参加了刘德华的见面会,与刘德华合影。4天后,杨父跳海自杀。
 

其实看了年度热播剧《奋斗》就会知道:现在的年轻人不好做,闹点事惹点祸不足为奇,所以另一部剧的主人公“许三多”才显得那么难能可贵。
 
记录·回忆
追星:杨丽娟 刘德华 疯狂
讲述人 记者 付军

从杨父跳海事件发生到杨丽娟再次赴港办理父亲后事的七八天内,媒体的表现只能用“疯狂”二字来形容——杨丽娟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几百家媒体同时疯狂追逐,有些网络媒体甚至带着心理医生去到现场。是我把杨丽娟带回兰州的,很多人问我是不是因为我和她是老乡。每逢此问,我就以肤浅斥之。回广州后,我所在的媒体联系到一些社会机构和个人发起对杨丽娟的捐助,又有人认为我们这是在炒作或者作秀。对这个质疑,要解释和驳斥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我个人是这样认为:客观记录新闻事件诚然是媒体的基本功能,但对于一些特殊事件,媒体有责任和义务去推动其往更合理、更好的方向发展。杨丽娟事件,就是这样的特殊事件。

 
  曾有三篇博客文章,骂杨丽娟是“垃圾”、“大便”、“丑八怪”。杨丽娟觉得受辱,状告博客主人宋祖德并索赔。最新的消息是,法院驳回了她的诉求请求。理由有点出人意料,不是骂她不侵权,而是博客文章删了,无法证明是宋祖德所写。

  宋祖德说,他写的文章太多了,记不清这事儿。此前媒体都毫不迟疑地报道文章是宋祖德所写,看来也要小心吃官司。他的律师也好玩,还在法庭上辩护说,这三篇文章不是诽谤,而是宋先生“见义勇为”。
 
  要是换了别人,宋大嘴先生不被网友骂死才怪。但是,我注意到这个新闻的网络留言,几乎都是骂杨丽娟的,用词一点也不比那三篇无名博客更客气。显而易见,很多人对杨丽娟充满了难以遏制的厌恶感。这些厌恶杨丽娟的人多半都认为她是一个神经病。如果她真的是一个精神病人,那么这种公开的厌恶就值得检讨了。她的律师说,杨的精神和心理完全正常。但我相信,很多人还是无法理解她的过度偏执。当然,从道理上说,对于不能理解的人,也应该有一种基本的尊重。但我自己也不太明白,而且很想知道,她到底有没有生病。如果她没有生病,她也缺失某些能力,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她?如果她是病人,我们又该如何对待她?我曾经为她发明了一个词,叫“边缘精神病人”。这个词没有合法性,但是能表达我的困惑:我们能不能把这样的人当病人看待?

  我们一直被这样教育着:要把精神病人当人看待。在古代,精神病患者通常被当作神鬼附体或妖魔化身,被驱赶甚至被烧死。后来精神病逐渐地被当作疾病看待了,但对病人的歧视却长期存在。把病人当人看待,尊重他们的权利,一直是医生和社会活动家的重要功课。到了近现代,
为精神病人正名甚至成为人文哲学的重要命题,其核心是反对对人的任何桎梏。海德格尔说过,精神病人和正常人并没有明确的边界。福柯则干脆说,精神病院就是以医学之名拘押人的囚所,“禁止发疯如同禁止发言”,也就是,人有发疯的权利。直到现在,对精神病人的歧视仍普遍
存在,借精神病之名打击异己甚至成为人们的惯用伎俩。在这种背景下,谁也不能轻易认定一个人是精神病患者。
 
  在这个问题没有解决的同时,我们又面临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把精神病人当病人看待,亦即如何去帮助他们。对于一些受过教育的人,要做到没有歧视很容易,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不理睬他们,但如何能够既不歧视又去帮助他们,并非易事。不管杨丽娟是否精神病人,她没有得到足够关怀是不争的事实。很多人认为,她那么讨厌,还帮助她干嘛?所谓可怜人必有可恶之处。因为令人讨厌而被抛弃,普通人都觉得活该,但上帝肯定不同意,据说上帝爱人类每一个成员。可惜我们这里没有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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