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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母亲欲街头卖艺

http://www.yule.com.cn 2008-10-29 23:18:34   来源:   

    据香港媒体报道,已故歌星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因爱女遗产现金不足以支付其12万元的生活费,早前被法庭颁令停批生活费。即将面临“没饭吃”的梅妈,坦言不会按照法官建议申请综援,并指“3000多元没有用”,加上她“有手有脚”,打算与长子梅启明街头卖艺,筹措生活费,并继续他们“打不完”的官司。
    自梅艳芳2003年去世后,现年85岁的梅妈多次为爱女遗产提出法律诉讼,早前被判败诉,须支付巨额律师费,加上上周法庭揭露梅艳芳遗产现金只剩下8.5万元,连支付梅妈每月12万元的生活费都不够,难怪法官劝梅妈接受现实,到社署求助。
    不过,梅妈坦言并没打算申请综援金,她一边指“3000多元没有用”,另一边又称综援是帮助有需要的人,自己“有手有脚去做苦力都不领”。曾因心脏病须进行手术的梅妈,坚持不到公立医院求诊,因为要排队等候很不方便,她也不想搬离月租3.7万元的跑马地山村道的住所。
    梅妈打算找阿梅生前好友包括刘德华、张学友、谭咏麟和成龙帮忙解决近几个月的生活费,逼不得已便要向财务公司赊借度日。而梅启明透露,打算申请在铜锣湾时代广场或崇光百货摆档卖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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