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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假唱有权要求退票 律师称如何监督有难度

http://www.yule.com.cn 2008-11-15 10:42:45   来源:   

文化部近日发布《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备受大众关注。昨日记者致电文化部演出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规定05年就已经有了,而今年11月12日发布的实施细则对假唱这一条并没有做重新的修订。”


在《细则》中记者看到,关于消费者的利益该如何保障,文中并没有涉及。昨日文化部演出处工作人员只是称,会有稽查部门来监管。


记者随后致电西安的陈黎力律师,“观众既然购买门票观看演出,就等于与主办方形成合同关系,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旦演员‘假唱’欺骗观众,观众就有权要求退票。”但是对于假唱的行为如何进行监督,陈律师称,这确实存在难度。如果在某种特殊情况下,电视台为保障演出效果,演员不得不进行“假唱”时,条例的实施细则应该做出“特殊情况的例外”规定。本报记者潘莎莎


60%%被调查者:监督有理,投诉无门


三年前就有明文规定,但据了解,三年来,没有一例观众关于假唱的投诉,同时,文化执法总队也没有处罚过一例假唱事件。大众在对假唱愤怒的同时,会为自己的耳朵维权吗?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十位读者,对于明星假唱,大多读者持反对的态度,但觉得“监督有理,投诉无门”。60%%被调查者:很反对,但投诉无门


“对于假唱,我个人是非常反对的,我觉得这纯属一种欺骗行为。花钱看演唱会就是想近距离听偶像唱歌,就是希望能看到他们真正的实力。即使是有瑕疵的至少也是真实的。”但对于“假唱”处罚,35岁的西安市民黄先生说:“如果在演唱会上发现歌手假唱,我会想到投诉,但是去什么地方投诉却不太清楚。我想这也是很多人的一个困惑,当投诉无门的时候,也许就只能自己私下发发牢骚了。”


公务员李先生表示要是他看到了假唱,一定会举报,至于投诉的方式,“我想我首先会给消费者协会打电话,同时也希望对这样的投诉途径,有关部门也应该广而告之。”54岁的杨女士说:“大家要养成一种维权的习惯,只要全民都关注这个事情,整个行业就肯定能规范。”


20%%被调查者:应该包容一点


“明星假唱这种事情太多了,但我想大多数人都是很矛盾的。首先人们花钱看演出,当然期待能够看到一个完美的表演。如果歌手们频频破嗓或者走调,观众一定会很失望。但如果都采取假唱,那么也就失去了看现场的意义。所以我觉得‘假唱’还得一分为二地看。大家应该包容一点。”


20%%被调查者:规定实施太难


45岁的公务员成先生说:“假唱也是为了让观众看到更完美的演出。但是我希望在这方面有一些严格的限制,不能想假唱就假唱。而这些规定的出台,我觉得意义不大。如何监督是关键。规定是好的,但实施起来肯定会有难度。”本报记者潘莎莎

说“假唱”


文隽:关键在于界定“营业性演出”


昨日,香港电影金像奖前主席文隽在他的博客中谈到“假唱”时表示,条例实施的关键在于界定“营业性演出”。他说:“我有兴趣知道的是这个所谓‘营业性演出’,是否包括电视台的综艺节目及转播的一些晚会。例如:金鸡百花奖的演唱环节,我们现场所见,大都对口型假唱;又例如春晚,不成文规定也是公开秘密,播出声带,必然是事先已录好的,现场张嘴对歌,也是做做样子而已!”


崔健:努力有成果,很欣慰


假唱问题在娱乐圈内一直属于秘而不宣的“潜规则”。日前有媒体采访歌手郑钧,郑钧给出了“真唱比例仅占20%”的结论,并自叹不知“自己处于怎样的一个行当”,颇感无奈。就此话题,记者电话采访了“真唱运动”的倡导者——摇滚老将崔健。其助手表示,真唱运动不是新鲜概念,提出已近两年。而文化部此次发布条例,可看作一直以来的努力终有成果,崔健对此表示欣慰。这意味着,观众将欣赏到更多优秀的真唱表演,优秀艺术家将有更广阔的舞台。


张靓颖:要是“对嘴”我就拒绝


张靓颖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因为真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现在歌手准备个人演唱会都是半年以前就开始,所以基本不存在假唱的现象,不过却很难避免一些商演或者单位的演出邀约,出于节省成本的考虑,希望歌手现场‘对嘴’就行。我个人碰到这种情况,当然就是拒绝,不去了。”


周艳泓:真唱是歌手的职责


“我觉得作为一名歌手,真唱是你的职责,是一个职业道德。只有这样才对得起观众,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一个尊重。尤其是在一些与观众有直接交流的演出中,更应该做到真唱,不能欺骗观众。但是在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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