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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公司吸艺人血不眨眼 重罚违约超高抽成严控私事

http://www.yule.com.cn 2008-12-20 00:58:43   来源:   

   日前,韩国爆出艺人不平等合约案,包括全智贤、Rain、崔智友、文根英等当红明星在内的354名艺人都被逼签下严重侵犯个人权益的“奴隶条约”,艺人不仅要全盘交待学业、去向、交友、家庭,就连性生活也要上报。中国的经纪公司虽没有苛刻至此,但对艺人也有许多条条框框的制约。尤其是明星经纪人,传闻中的他们掌握着艺人的生杀大权,和明星一边数钱一边吵架,其中不少人甚至被称为吸血鬼。

  买你的身——合约期限最少八年

  国内经纪公司的签约年限为五年到十年,目前业内最流行的是八年为期。超女、快男的全国十强都要与天娱签下长达八年的合同,而一些从小就被大型经纪公司栽培的少年偶像,则要签下长达十多年的“卖身契”,例如谢霆锋,为替父还债,他16岁时就和英皇签约,合约从四年延长至十年;传闻被李泽楷半亿“赎身”的梁洛施和英皇的合约长达15年之久。

  抽你的筋——敢跑?违约金罚死你

  与合约期限直接挂钩的是违约金,这是合约执行法律效力将艺人捆绑住的唯一手段。为了避免出现艺人一红就走人的状况,经纪公司会一开始就在合约中提出高昂的违约金。合约期限越长的,违约金额越令人咋舌。黄圣依向周星驰星辉公司单方面提出解约时,就遭到对方千万违约金的索赔。内地天娱公司的违约金是一年100万元,如果艺人提出提前解约,那么按照合约剩下的年数每年支付天娱100万元,如果要一次性了断则必须支付300万元的高额赔偿金,超女、快男全国前三名的赔偿金则是一次性500万元。

  吸你的血——替公司赚钱抽佣超高

  内地经纪公司和艺人之间的利益分成一般是“倒三七开”,也就是经纪公司抽七成,艺人拿三成,许多新人还需自费支付化妆、交通、住宿及训练开支。天娱的合约里就明文规定,签下的新人两年内必须为公司义务演出五场,所有艺人没有底薪,按照演出收入和公司分成,拿所得收入的四成。解约之后一年内还不得私自接活,违约者必须赔偿公司50万元人民币。梁洛施也曾公开英皇对她的盘剥条款:公司没有为她推出任何唱片,她不能赚取任何金钱;她只分得唱片销售批发价的4.5%、影像产品销售批发价2.7%、影像版权20%收益,没有歌曲版权费。对公司来说,艺人不过是一件产品,有销路自然“你好我也好”。新人签约的条件苛刻,经纪公司的说法是,公司要花成本培养和包装你,收回成本理所应当,艺人替公司赚钱天经地义,赚得越多越好。

  扒你的皮——私生活必须坦白从宽

  韩国经纪公司要求艺人报告学业、国籍、健康、家庭状况、交友情况等私生活所有细节,若走红前曾有陪睡或陪酒等不堪往事,必须全盘托出,怀孕、堕胎要及时汇报。而中国内地的艺人经纪合约中通常有这样一条:甲方有权了解与本合约实施有关的乙方心理、生理变化、目前现状、社会关系等资讯,并提出各种建议和相关安排。

  从文本上看,“甲方有权了解”看似没有强制意味,但反过来推论:若公司提出了解要求而艺人拒绝,那么,公司的权利就被侵犯了,艺人就违反了合同的约定。通俗来讲,这条合约的潜台词是:公司不问也就算了,要问了,你就得坦白从宽。而所谓的“心理、生理变化、目前现状、社会关系”,其实和韩国经纪公司的要求差不多,只不过没那么具体、更为模糊罢了。

  韩国艺人连性生活都要报告,而中国艺人谈恋爱也都需要告知公司,有些公司甚至明文规定艺人几年内不准恋爱。台湾艺人时常在综艺节目中抱怨公司限制了他们的恋爱自由,大陆歌手金莎曾在博客中表态“好想谈恋爱”,虽然内容简短却可明显感受她“太委屈”的情绪。与金莎同公司的林俊杰、萧萧等艺人都面临着想爱又不敢爱的局面,更传金莎曾被公司以雪藏为要挟不准恋爱。而台湾天后蔡依林早前被公司放宽限制准许其谈恋爱,让圈内众女星眼红不已。

据《南都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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