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在网上一个个的链接看去,最后到了刘谦的博客。刘谦,何人也?如果发此疑问,不论是在任何场合,都有可能让别人笑掉大牙。神州大地,华夏万里,现在谁人不知刘谦?这位来自台湾的帅哥,在大年夜演完魔术后,没有向其它参演演员一样“离我们”而去。揭秘、穿帮、夜会辣妹、香车、真实女友、童年视频,一个个事端,让他的“当红不让”,人气急升。
魔术者,中国的传统艺术。虽然当今,国内魔术不像在国外那么兴盛,没有“大卫科波菲尔”那样的人物。其实,也一直不乏魔术“高手”。在国外大赛获奖的有,享誉国际的也有。本人不是魔术爱好者,更不是圈里人。但是说实话,在我看到的魔术中,刘谦的表现虽然精彩,但也只是让我想起了小时候。他的技法也罢,创意也罢,总觉得在小时候的马戏团里见过。有人说他是“街头魔术”我觉得也倒没冤枉他。
可是,刘谦红了。一直波澜不惊的魔术界顿时风声水起。这位台湾的大龄男青年,在征服了“日本”和“台湾”后,在大陆也成了“重磅偶像”。他当然是有做“偶像”的先天条件的。精致的面孔,迷惑的眼神,潇洒的台风,出色的语言和现场控制能力,让他在舞台上光彩夺目。所以,他的出现立刻成了众多少男少女的偶像。在央视的舞台上,我也非常看好这位帅哥。大陆之魔术界,一直重技巧,不重表现。即使近年来改观也不是太大。曾以为,刘谦的出现,他的独特风格,以及与国内同行交流的增多,会稍稍改变一下传统魔术呆板和沉闷的形象,也可能和让更多的人喜欢魔术、关注魔术。
可是,我太低估这个小子了。纵观他一个月来的表现,舞台上的成功是绝不可能满足他的。先是所谓的揭秘吊起了大家的胃口,又不失时机地推出绯闻、女友等花边新闻,间或出来澄清一下。让他不断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推出他的魔术的同时,逐步推出他这个人,让众多少女的视线逐渐从他的手扩大到其它部位。他不要做魔术师,他是“偶像”。他要人赞叹技艺高超,更要“万千宠爱”。这样,他的出场费能更高,他的书能买得更多,能把更多的钱赚到自己的口袋。
影视界、舞蹈界、音乐界早已“偶像”盛行。他们的成功运作让一部分人盆满钵满。魔术界这个堡垒也要被偶像制攻破了。同样来自台湾的刘谦,显然有做“魔术界的林志玲”的态势。这一点似乎已经做到了。在他的博客留言里,虽有赞叹,也有忠告,但也不乏肉麻之话。我想那些满口称呼刘谦哥哥的人,那些在博客里直接示爱之人里,肯定有人会处处给刘谦捧场,也肯定会有人在刘谦表演现场大呼小叫。也许会有人像刘德华的那个叫杨丽娟的粉丝。这也许就被称之为“偶像”的魅力。
偶像的魅力我们早已见识过。有的粉丝为偶像不结婚,有的粉丝为偶像割肉整容,有的粉丝为偶像摔断腿,有的粉丝为偶像死父亲。每当这些事情出现的时候,偶像总会说“粉丝要理智”“明显也要有自己的空间”“个人要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完全一负无关者、受害者的面孔。其实,言下之意就是“你们看我的电影可以,买我的唱片可以,给我送钱的事情做得越多越好,但是如果做了违反犯罪或者伤害自己的事情,那和我无关”。这是什么话?
曾看到一个娱乐新闻。一位偶像在一个场合看到去捧场的粉丝少立即摆丑脸色,向工作人员发火。瞧,粉丝在需要的时候,就得随叫随随到,就得"无私奉献"。粉丝们疯狂捧场的时候,偶像们是兴奋异常的。粉丝们挤破头要争睹偶芳容的时候,疯狂喊“##我爱你”的时候,偶像们是热血沸腾的。他们知道这时候粉丝们“送”的钱肯定不少。但是如果再疯狂一步,做出“杨丽娟”那样的事情,偶像们可就不高兴了。这不就非常奇怪吗?需要粉丝疯狂,但也要恰到好处。而且一定要记住“疯狂是应该的,但是如果做得过火是自找的”。
偶像制我们不全然否定。青少年追星也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不能全怪明星们。但是,不可否认偶像制的运作者是偶像制的直接收益者。经济公司、演出商、明星本人等等,他们的互相配合,环环相扣,创造了一拨一拨的“偶像”,也创造了成千上万的粉丝。从另一个角度讲,他们就是以创造粉丝、组织粉丝、利用粉丝为己任的人。那么,从这个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