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网站看到有关北外的“香水女生”因写博客,抨击现在的外语教育而被勒令退学的文章。我当时就感到很奇怪,抨击外语教育就被勒令退学,这是不是也太夸张而有违常理?虽然看到一些留言也在那里义愤填膺地为她打抱不平,但我以为这件事可能并非如此简单,里面恐怕还另有隐情。
果不其然,刚刚看到了一条最新的博文,发表时间:2009年03月17日 22:14,文章说:“今天系里开大会,说王婷婷自己跟系里交代那些文章都不是她写的,是背后的经纪公司安排的,她也是自己提成退学,因为已经跟那家公司签了10年的合同。所以只能听从安排”。(http://qzone.qq.com/blog)这也证实了我的怀疑是正确的。
我首先不相信因为抨击外语教育就被勒令退学这件事。现在网络很开放,批评的声音比她大、涉及的领域比她深、比她广、比她敏感的文章和博客有很多,为何别人都相安无事,而只有她被勒令退学呢?据她自己讲是批评了教育部领导。这就更不靠谱了,批评教育部、铁道部以及其部门和领导的声音也很多,也没听说谁为此而被勒令退学,或有其他情况,为何偏偏她被勒令退学?
当所有的正常状态下的可能被排除的时候,那就必然还有一些为人不知的隐情,这是生活告诉我们的常识和逻辑。果不其然,我也看到了一些较为深入的全面报道,她的同班同学介绍说:“她连必须通过的德语专业四级考试都没通过,而且在大一大二期间一直都在挂科,挂科的科目数早就达到退学的要求了。但是学校还只是给她留级,没有直接退学,已经给她机会了”,“她不可能像她说的那样今年6月跟我们一起毕业。我们大三的时候她自己选择休学一年,所以按理说她不能算大四的学生,只能算05级的学生。在北外,不是05级的学生09年就能毕业的,因为如果没有达到学校要求的外语程度,你就必须得留级。所以她今年根本就毕不了业”,这是同学的声音。
与双方都没有利害关系的《南方都市报》报道,北外“香水女生”提出退学申请早于她发博客抨击教育部,现在却说自己因为博客被强制退学。2009年3月11日下午,“香水女生”到系里,提出退学,理由是已经签约经纪公司。3月12、13日腾讯博客出现抨击外语教育的文章。可见,她将退学时间和发表文章时间的顺序颠倒了、她将主动退学与被迫退学混淆了、她将自己大一大二期间一直都在挂科、大三休学、四级考试未通过的事实也都隐瞒了。而她为何这样做,使我们就不能不怀疑她是否另有动机。
不客气的说,当我看到她的照片后的第一感觉就不很好。这里有两个原因,一说的是“被勒令退学”的事,那贴这些照片做什么?第二,一个女孩做不到清水出芙蓉,也要做到素而不艳、艳而不妖。但看过这些照片,更加深了我对她如此举动的动机产生的强烈质疑,再看过其他同学和老师的澄清,我更加坚信,她这样做就是为了炒作,所发布的所谓“新闻”并非是真相本身。
所以说,并不是所有的报料“新闻”都是可信的,今后不能跟着一些不着边际的所谓“新闻”来起舞,而是要有自己的主见和原则。就如同在两会期间,有人说刘诗昆说“要是我就主动辞职”这样的传言一样,这纯属误传或谣言。“香水女生”这样的炒作有些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