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起诉某针织公司侵犯其肖像权一案被驳回
2008年,张柏芝起诉江苏某针织有限公司侵犯其肖像权,并索赔200万元。近日,无锡市崇安区法院一审驳回了张柏芝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2005年11月,该针织公司与张柏芝签订了两年的广告合约,后因合作愉快,双方于2007年12月续约。
2008年5月,张柏芝发现该公司使用她在第一份合约期内拍摄的广告进行商业宣传,对此张柏芝认为,第一份合约已经到期,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因此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公开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其损失20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由于双方之前存在合同关系,后来又续签了一份合同,这种签约行为本身就表示原告张柏芝同意被告继续使用其肖像进行商业宣传,因此,尽管首份合约已经到期,但被告继续使用张柏芝肖像进行宣传的并不构成侵权。所以,法院一审判决:张柏芝告某针织有限公司侵犯其肖像权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张柏芝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28万由张柏芝负担。新华
“快女”贡米因身体不适无法参赛
原本应该出现在2009“快乐女声”全国突围赛第一场的“翻版张柏芝”贡米,9日突然宣布因身体不适退出比赛。
“快乐女声”选手贡米因为长相与张柏芝相似,而获得了“翻版张柏芝”的称号,在大家都期待着她在全国突围赛中的惊艳亮相,但是贡米的临时退赛让媒体大众显然都有些失望。
湖南卫视9日给各媒体发布消息说贡米致电导演组,表示因为身体不适,要退出“快乐女声”比赛。
贡米的幕后推手、张柏芝的前经纪人朱永龙表示,贡米在8日彩排时就开始胃疼,“她之前在减肥,所以有贫血,抽血的时候就晕倒了。医生说她必须打点滴,不适合运动。”
不过贡米退赛的原因,显然是无法说服多数网友,许多网友表示,她参赛的目的根本就是想借着节目的知名度来给自己炒作。
还有网友直接将怀疑的矛头指向了湖南卫视,认为这是湖南卫视的又一个炒作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