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天朔至今仍未入狱
星岛环球网消息:著名歌手臧天朔聚众斗殴案终审判决已超过两个月。记者昨天(6日)获悉,臧天朔至今仍未入狱,仍关押在某看守所里。
《北京青年报》报道,2009年11月27日,北京市二中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臧天朔6年有期徒刑。臧天朔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2010年1月29日,“臧天朔聚众斗殴案”二审在北京市高院宣判:臧天朔案维持原判罚不变,即被判有期徒刑6年。此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如果臧天朔仍不服,只能继续申诉,但不影响判决执行。
据记者了解,刑事案件法院终审判决生效后,一般情况下会很快发出“执行通知书”,随后看守所会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所判决的刑期。依据相关的规定,北京市各级法院判决的所有罪犯都将送往北京市外地罪犯遣送处,遣送处再根据罪犯的户籍所在地将北京市户籍的送到北京市的各个监狱,外地户籍的送往外地监狱。[page_break]
记者从权威方面获悉,虽然法院对刑庭何时发出“执行通知书”没有具体规定时限,但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之后会在几天之内将执行通知书下发,特殊情况适当延长,但也不会太久。而臧天朔案有关部门的执行通知书早已发出,但看守所至今仍未将其送往监狱。
曾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按照北京市的相关规定,过去刑事案件罪犯被判一年以下刑期的,可由看守所直接代为执行。因为一般情况下类似案件算上审理时限,判决后可执行的刑期已经很短,为了简化程序,也为了优化司法资源。但自去年开始,有关部门为了深化司法改革,整合司法资源,规定判决一年以下刑期的,北京市户籍的,由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第三分所代为执行;外地户籍的,由北京市监狱局所属监狱执行。
臧天朔案被判有期徒刑6年,按规定应该送到北京市的外地罪犯遣送处,再由该处具体下分某所监狱。但消息灵通人士透露,臧天朔可能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期,但原因不明。
据记者了解,某部直属监狱曾有意接收臧天朔,以利用其文艺特长,强化监区文化建设。但至今臧天朔仍然被“留”在看守所,具体是何原因,业内外众说纷纭。
专业人士推测,臧天朔判决时已羁押一年多,他被判的是有期徒刑6年,按法律规定,判决之前的羁押时间会全部折抵将要执行的刑期。那么,他只需要在看守所服刑两年,便已“刑期过半”,到了刑法规定的允许假释的刑期。而他的案件虽属“涉黑”,但他案发后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致使被害人主动撤诉,所以,如果他表现好,很有可能两年后便会获准假释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