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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咪与涉嫌被诈骗友人各发声明 三大疑点曝光

http://www.yule.com.cn 2011-08-26 09:43:29   来源:   

张咪与女儿一起到派出所协助调查

    8月23日晚10点50分左右,歌手张咪因涉嫌诈骗友人英子、黄子琦两人150万元演出融资款被公安人员从北京机场带走,并被带到派出所盘查。24日晚,警方就此事做出了回应,因有人报案称张咪诈骗,23日午夜张咪在机场被警方带回,但只是协助调查,并非被拘留。警方经初步审查,认为张咪涉嫌诈骗证据不足,张咪已于24日下午离开派出所,但警方告知双方要继续配合调查。昨天,张咪授权律师发表声明,在否认诈骗指控的同时展开反击,直指英子等人涉嫌违约、歪曲事实,并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名誉权。而控方英子也同时发出声明作出不同说法的回应。

    疑点一钱到底花在了何处?

    控方主要人物英子昨日发表声明称:“我告的是张咪本人,我把钱也是给的张咪个人建行账户,也是张咪本人亲自给我打的收条。”对此,昨日张咪律师所发声明的回应比较含糊,仅称该融资款张咪本人“从未挪用”:“该项目投资款项由相关投资方签字支出,张咪从未私自从项目投资专用账户中挪用过一分钱,张咪也从未以‘借款’形式向上述人员融资,更谈不上诈骗。”

    而英子一方也争锋相对地回应称:“张咪她说钱一分都没动过,为什么钱在她个人的账户,而且都由她支配?她面对媒体撒谎说每支出一笔钱都会有我们的签字,请她出示每一笔钱的签字在哪里,请出示这100万由我签字允许支出的证据,否则张咪要为谎言负责任。”而另外一位投资人黄子琦也同样在声明中表示:“张咪说每笔款往外花都会找我们签字,我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至今未有一笔款找过我签字,我至今不知我的50万是花在哪儿。”

    疑点二到底是谁违约在先?

    张咪律师称张咪与英子等人的纠纷“属于项目投资引发的民事争议,并不涉及诈骗犯罪或非法集资犯罪”,而且直指是对方违约在先:“相关证据显示,该项目《制作合同书》(2010年9月12日签署)一方当事人‘英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撤回投资的违约情形。”

    而根据当事人英子报案时的陈述,2010年6月她与张咪在一次聚会中相识,由于是黑龙江老乡,两人聊得十分投契。张咪介绍一老外给她认识,声称该老外与张艺谋都合作过,正策划做音乐剧《中国一夜》,计划2011年6月于维也纳首场演出。2010年9月30日,英子投资的100万元资金到位,张咪打了收条给对方。到了第二年5月,因张咪提出再投200万,英子才要求撤回资金。张咪承诺连本带利全部返还,没有想到从此张咪逐渐人间蒸发。

    网友指出,由于英子在“6月赴维也纳首演”的时间段之前(5月)提出了撤回资金,的确是有违约的嫌疑,但考虑到音乐剧《中国一夜》如一张空头支票一般至今没有得到文化部的立项批文,至今无法达到任何成熟的演出条件,所以双方所签订的协议是否如张咪律师所言“具备法律效力”都是个问题,算不算违约还很难说。

    疑点三甲方到底是不是张咪?

    据张咪律师声明称,英子等人所签协议的甲方是《中国一夜》的制作公司及其负责人,“该事件所涉音乐剧《中国一夜》为真实客观存在的投资项目,齐丽英(英子)及黄子琦所属单位(北京市华筝古韵文化艺术中心)均与该项目制作公司及其负责人签订了正式的项目投资协议,该音乐剧项目也处于正常的前期筹备阶段。”至于英子等人质疑的没有在文化部立项,声明中则称:“根据文化部营业性演出管理规定,演出活动需在演出日期三天前向文化主管部门报送演出申请材料,而该项目仍处于前期筹备中,尚未安排演出日程,不存在向文化主管部门报送演出申请的问题。”

    对此英子嘲讽般地回应道:“(当时协议)承诺在2011年前往维也纳排练并于6月首演,可现在到了8月末了,所谓的音乐剧在哪,排练在哪,排了什么?”“音乐剧没排,钱就用完了这说得通吗?还说她自己亲自打款打到国外的甲方,我们投资者怎么从来没听说过还有个国外的甲方,张咪本来告诉我们她就是甲方。”记者上网搜索《中国一夜》的制作公司,网上并没有任何相关的资料显示。之后记者电话联系上张咪的经纪人“乔乔”,对方仅告知张咪目前确实已经离开了派出所,目前情绪稳定之外,仅表示“其实警察是我们叫来的,因为当时是我们报的警”就不愿再做任何回应。

    新闻链接

    张咪前经纪人愿意协助调查

    张咪涉嫌诈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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