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版税年220亿目前只收到2%
220亿的版税,分到手里只剩下5亿?是谁动了版权人的蛋糕?
近日,由47家唱片公司组成的唱工委公开炮轰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他们公布的一组行业数据中无不充斥着愤慨与无奈:不单是音乐作品3个月后能不能随便翻唱的问题,国家版权局发布《着作权法》的修改草案中,某些条款不但没有保护音乐人的合法利益,反而有利于盗版方及利用音乐人权益牟利的集体管理组织——音著协以及另一协会音集协。这份由唱功委公布的行业数据中,对3000亿的产值为何权利人只收到5亿元的版税,集体管理组织有哪些不作为都做了详细的阐述。
应收版税220亿只收5亿 谁愿意“雇贼看家”?
3月31日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修改草案)之后,引起了整个音乐产业的巨大震荡,唱工委以“备受打击”“岌岌可危”来描述如今的行业的真实状况,在其公布的行业数据中可见,整个音乐市场应收版税220亿只收5亿;音著协音集协垄断公播、卡拉OK等权利, 应收105亿只收1.5亿; 5亿音乐版权苦苦支撑3000亿以上的音乐产值,支撑上百公司上千歌手上万创作者。
有业内人士直指,如此悬殊的分成比例意味着“音著协吃肉音乐人喝汤”,每年3000亿音乐产值的背后可是220亿元版权收入,版权人却连应得的2%都拿不到。而本应为着作人谋取利益的集体管理组织在抽取高额版权费后,却不为着作权人谋取利益,反而宽容其他行业侵犯音乐人权益。草案中仍然对网络盗版采取宽容政策,这更让音乐人无法忍受。
敢问,谁愿意“雇贼看家”?出钱人没有享有出钱人的权益,反而成为机构管理者的压榨对象和提款机。新草案还进一步剥夺权利人的基本权益,进一步提高权利人维权的难度,不得不让整个音乐创作产业的人思考音乐行业将怎么活下去。[page_break]
集管组织不作为酿音乐行业7大惨剧
新着作权草案如一盆冷水,不但不保护合法利益,还保护不合法利益,这样的草案,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出台,无疑令人觉得就如同1919年战胜国中国却要接受《凡尔赛和约》一样屈辱和愤怒。
唱工委在揭露出集体管理组织的“无能”后,还直指垄断行为将给音乐行业造成以下七大惨剧:一、所有词曲作者都无法靠创作谋生;二、大陆音乐公司纷纷倒闭转行,人才大量流失;三、残存的几十家音乐公司苟延残喘,大多萎缩在十几个人的规模惨淡经营,无力投资创作有品质的音乐作品;四、成千上万的盗版音乐网站在“避风港原则”庇护下,肆意侵权,版权方无能为力;五、老牌音乐出版社音乐业务全部停止;六、中国音乐产业完全无力抵御欧美日韩的音乐冲击;七、在网络侵权打击下,唱片收入萎缩95%,又无法从网络收费,经营模式崩溃。
音著协回应:建议删除着作权法草案第60条第70条
本月11日,在北京由唱片工作委员会和中国流行音乐协会联合召开的媒体发布会上,针对争议声最大的第46条、第48条,以及业界最为诟病的第60条、第70条分别提出修改和删除的强烈建议。特别是针对扩大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延伸性条款的第60和70条,发布会上的发言人“鸟人艺术”CEO周亚平指出,“如果不删除第60条和第70条,所有唱片公司将从集管组织集体退会。”
面对音乐界人士的呼吁,音著协本月13日在官网上表态,表示支持删除草案中的第46条、第48条。20日,音著协官网再次更新对此次草案的意见,称“鉴于最近协会征集到的会员意见中,没有会员表示支持第60条、第70条,因此协会决定向国家版权局提出支持删除草案第60条、第70条的最新修法意见。”音著协同时表示,这一建议将在修法截止日前正式上报国家版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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