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富少爆出迷奸案。
9月3日报道 在台湾,夜店是营业到凌晨的娱乐场所的总称。包括舞厅、Lounge Bar(酒廊)、各种主题的酒吧、有现场表演的夜总会、小菜伴酒的日式居酒屋等。夜店本是孤独、疲惫的都市人放松身心、消解孤独、认识新朋友的地方,但随着台湾经济的起飞和消费主义的盛行,有的夜店成为炫富奢靡的中心,阔佬们在此烧钱,明星们在此招摇,虚荣的年轻人在此开眼界,更有成群的姑娘希望在此钓得金龟飞上枝头变凤凰。夜幕之下,跑车、明星、名流、极尽打扮的姑娘,将夜店集中的街巷点缀成金光闪闪、星光熠熠之地。
但是,夜幕之下到底发生了什么?近日,一个叫李宗瑞的夜店阔少撞开了夜店深幕。
下药·强暴·拍艳照
李宗瑞曾经是台湾时尚杂志的封面阔少,被追捧为钻石王老五,与小明星小模特的合照三天两头见报。今年7月,有人报案被李宗瑞在夜店下药后带回家强暴,过程还被李录影拍照。台警方并不惊奇,但这次必须得有所行动。因为去年7月就有一对陈姓姐妹报案控告李宗瑞在夜店下药,其中的姐姐被李宗瑞带回住处迷奸,受害人哭诉事后李还命令她:“你赶快去避孕!”警方曾经传讯李宗瑞,李坚称是你情我愿,警方以证据不足为由未予追究。
到底是证据不足还是刑难上阔少?这是一个说不清的问题。李宗瑞曾在美国念书,回台后无所事事,但满身名牌,出入高档场所,更是夜店常客,因为他是一个高调的“富二代”。其父是金融界的知名人士、元大金控董事,结交三教九流,人脉关系甚广。其母就是夜店出身,有“酒国名花”之称,原名史锦秀,花名杨小莉,现在经营着一家高档俱乐部,一些权贵明星都是她的常客。李宗瑞是父母的非婚生子,一直跟母亲生活,备受宠爱。他8月1日逃亡后其母还为他还了上百万元新台币的酒债。
台警方今年再次接到报案后,搜查了李宗瑞的住处,在电脑中发现了40多段性爱影片和一批淫乱照片,男主角都是李宗瑞,而女主角近60位,李宗瑞在影像文件中用字母标出她们的姓氏。这些影像中的女性有的完全在昏迷中,有些半醉半醒,也有清醒的,但对摄像头好像一无所知。除了影像,警方还搜出了一种特殊麻药“LO”,此药可以无色无味溶入液体中,制成传说中的“迷奸水”,一旦喝下,不但失去意识,醒来还会失去一段记忆,令受害女性想告都难。
这次不能再说“证据不足”了,台湾警方8月1日发出通缉令,以涉嫌迷奸罪追拿李宗瑞。
潜逃·搜索·归案
接下来,李宗瑞人间蒸发,但整个台湾却仿佛只剩下了李宗瑞一个人。电视播,电台讨论,网络搜索,校园、餐馆、办公室,人人都在谈李宗瑞,各种猜测和分析五花八门,似乎人人都成了福尔摩斯。
全民关注,警方不敢懈怠:经查证机场、海关,李宗瑞并未出境。这时,黑道之说令人惊悚。有人分析,黑道先帮他藏匿,然后再一一找受害者谈判,接下来,李宗瑞就可出来投案。
李宗瑞一直不现身,有人传他虽在逃亡,派头不减,已经开出了投案的两个条件,一是不能有媒体,二是不能进刑事局。虽然是传说,但却与事实接近。8月23日,李宗瑞通过委托律师致电台北地检署“预约”投案,然后在律师陪同下向检察官报到。
李宗瑞果然坚称性爱影像中的女性都是自愿,但有一段录影记录下女性质问李宗瑞的声音:你的酒为什么这么烈?你不可以在我喝醉时强暴我!我有男朋友,你怎么能做这种事?影像中的李宗瑞无赖之极:“是你强暴我好不好?你要不要对我负责任?”证据凿凿,李宗瑞还是扮无辜,气得主任检察官戴东丽脱口而出:“你有病,实在很变态。”等第二次上堂应讯时,李宗瑞眼泪涟涟,称自己也是“媒体乱报”的受害者,检察官坚持:“不认罪,流再多泪也没用。”还有一个小细节被台湾记者捕捉到,那天的检察官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李宗瑞上庭时穿的T恤衫,前后都是十字架图案,但到了这个地步,十字架是帮不上忙了。
毒品·迷奸·混乱
李宗瑞归案,风暴并未过去,因为夜店恶棍绝不止李宗瑞一人,听听夜店的黑话就能明白:“尸体”,指酒醉倒卧在夜店和附近街边的女性;“捡尸大队”,指把他们带走的人;“捡尸大街”,指夜店集中的街巷;“验尸者”,指性侵或拍不雅照的恶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