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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广美澄清小三传闻 说明吉增和前妻早在05年就分居

http://www.yule.com.cn 2012-09-11 15:16:02   来源:   

孟广美澄清小三传闻

    艺人孟广美与大陆北京地产大亨吉增和的婚姻备受关注,日前因吉增和前妻因认为离婚时财产分割不公,将前夫诉至朝阳法院,要求重新分配财产,还指孟广美是小三,孟广美今10日大动作在北京召开记者会,由律师说明吉增和前妻张秋华早在2005年就分居,直至2010年1月正式离婚,孟广美与两人婚姻破裂无关。

    孟广美今在北京世贸天阶,举行介入丈夫与前妻婚姻记者会。吉增和律师现场对吉增与前妻张秋华离婚案做出了说明,表示吉增和与前妻张秋华从2005年就分居,两人离婚协议从2005年就起草,之后不断修改财產分割条款,直至2010年1月正式离婚。[page_break]

孟广美与吉增和

    孟广美开记者会,澄清自己并非小三。

    律师说明原文:

    各位媒体的朋友,大家好!

    我是北京市律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洋。

    2005年1月,我本人接到吉增和先生的咨询与委托,其向我陈述了发生于2004年的一件与其当时的妻子张秋华女士相关的特别事件。该事件严重伤害了吉增和先生的感情,从根本上损害了吉先生与张秋华女士的婚姻关系。吉增和先生向我强调这件事发生后其与张秋华女士的感情确已破裂,无可挽回,决定必须离婚,因此,向我咨询了有关离婚程序、孩子抚养、以及财產分割等问题,并正式委托我协助处理离婚相关法律事务。

    接受委托后,得知双方均同意以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於是,本人于2005年2月起草了离婚协议书并交给了吉增和先生。本人至今保留著存有2005年第一稿离婚协议书的软盘。

    在随后数年中,吉增和先生一直就离婚协议书内容的调整与修改不断向我咨询,并要求我根据其与张秋华女士谈判内容的变化修改离婚协议书。修改的核心内容就是双方关於财產的具体分割。比如:2008年1月,张秋华女士要求新购别墅一幢给她;2009年7月,张秋华女士又要求再买公寓一套给她。

    我注意到那几年吉增和先生提供的实际住所不断变化。经向其询问得知,吉增和先生于2005年初就不再居住于原本在世贸国际公寓的家庭住所,先在朝阳区雅诗阁公寓租住一年多,后搬至公司居住数年,直至双方离婚。

    最终,于2009年底形成了双方均认可的离婚协议文本。吉增和先生和张秋华女士随后于2010年1月29日正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以上是我作為吉增和先生委托的律师,办理相关委托事项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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