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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红就保险了?
也许转眼间就会反目成仇了
EXO、金秀贤们红了以后疯狂到中国捞金,粉丝见面会门票动辄被炒到成千上万元,广告代言也接到手抽筋。而他们自己的收入又是怎么样呢?答案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乐观。且不说以组合形式出道的,钱再多也经不住大家分,就说韩国公司与艺人的收入分成,大公司通常与艺人七三开,这分成仅针对艺人的专辑、作品的收益,而周边产品和其他活动的收益则全归公司所有,艺人刚出道那几年差不多就是为公司白干。艺人成名后,公司也会榨干剩余价值,前不久EXO成员吴亦凡闹解约,便在诉状中称公司对待他就像对待机器零件一样,根本不顾及他的意见和身体状况,而收入分配也存在很大问题,所以他虽然参加了大量活动,但经济状况一直很拮据。
韩国公司与练习生的合约期非常长,少则5年,长则15年,有的甚至是死约。很多艺人在走红之后会挺身反抗,要求解除“卖身契”,此时,大公司会毫不留情地发出“追杀令”。H.O.T解散后,SM就对成员之一张佑赫另组的JTL组合进行大力打压和封杀,几乎引起民愤。记者还从知情人士处得到消息,韩庚因为和SM闹解约,一段时间里连踏进韩国境内都成问题。而艺人们最怕的,还是旷日持久的官司会耽误星途。张碧晨就将遥遥无期的官司全权拜托给律师,自己马不停蹄地回国参加了《中国好声音》。当然,如果你是功成名就的艺人,公司在续约时也有可能为了留住人才而出很高的合约金,安七炫和BOA在续约的同时都得到了 SM的股票。但是,那样的人又能有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