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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角度看“赵薇老公房产”事件

http://www.yule.com.cn 2015-11-02 10:44:03   来源:中国娱乐网   

  近日,赵薇老公黄有龙遭人冒充,并躲过人脸识别系统认证将其房产变卖与武某某而导致黄有龙吃上官司的事件正被广泛关注。10月22号上午,朝阳法院审理了市民武某某与赵薇老公黄有龙的房产纠纷案件,法院认为由于本案涉及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未能完结的情况下,裁定此案中止审理,等待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一个普通的事件,却因为“娱乐圈儿”及“人脸识别技术”两大元素而备受注目,除了围观明星花边,许多人的声音也同时导向对人脸识别技术的质疑,认为人脸识别技术“太不靠谱”。人脸识别技术真的如大众所想的那样脆弱吗?为此,我们对话了国内知名人脸识别技术品牌FaceVisa(慧芯金服),来听听人脸识别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士对于这一事件的看法。

  事件回顾:

  原告武女士在 2014年于自称黄有龙全权委托代理人的靳某手中购得黄有龙房产,武女士女与靳某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于2014年10月22日向靳某支付了1520万元全部房款。武女士的代理律师称,此后,在靳某的配合下,双方完成房产过户,现房屋已在武女士名下,之后靳某还配合办理了房屋入住手续。根据合同,黄有龙应当在2014年10月25日前交付房屋,但时至今日,对方仍没有腾房。因此,武女士起诉要求黄有龙腾房、交付房屋全部钥匙、水电燃气卡等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等相关物品,并支付自2014年10月26日至实际交房之日的违约金(暂计20万元)。

  而事件的另一方黄有龙的代理律师称,黄有龙从未委托任何人出售房屋,当他发现房屋被售出后,立即向公证处备案,并向朝阳公安报案。黄有龙认为,系他人通过公证,委托授权靳某处理该套房屋。经查,涉案公证处在审核到场办理委托公证的人员是否为黄有龙时,使用了精准度为98.3%人脸验证系统将到场人员与黄有龙身份证照片进行比对,验证分值超过0.6,遂审核通过,认定该人为黄有龙,并为该人办理了公证手续,将处理房屋的权限授权给靳某。

  对话FaceVisa:解析“合理认证”背后的“不合理技术应用”

  针对这一事件,笔者专访了国内知名人脸识别技术品牌FaceVisa(慧芯金服公司)的副总经理汪太平先生。汪先生表示,对于事件相关新闻,他也有阅读了解过,并告诉笔者,根据新闻中提到的几点关键信息可以看出该事件中公证处对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存在着有欠妥当的地方。

  汪先生表示,新闻中提及的业务流程是:扫描身份证——>现场拍照——>比对,这个流程属于两方比对,存在的缺陷比较多。并且,不清楚其中提及的“扫描身份证”是否会验证身份证的真伪,FaceVisa最近在信贷类客户的项目合作中有发现一些利用“真证假照”的身份证来骗取贷款的案列。针对这种现象,FaceVisa方面其采取的解决方案是:调取公安部身份证查询中心的身份证信息和照片,除了确认文字信息的一致之外,还需要将现场采集的人脸——身份证上的人脸——公安身份证查询库中保留的人脸进行三方交叉比对;为了进一步确保为“本人”操作,接受识别的人还必须要通过“活体”的验证,目前FaceVisa的活体动作采取随机组合的方式,包括的动作有:眨眼、左脸、右脸和微笑等。在三方交叉验证和活体验证的基础上,FaceVisa还有录像留底功能,这样一来,技术上发生“冒名顶替”事件的可能性就会非常低,并且录像留底这一功能对“冒充者”也有一定的威慑作用。

  除了业务流程方面的不合理,汪先生还指出,涉事公证机构所采用的人脸识别系统的精准度为98.3%,这一数字在外行看来或许很高、很准确,但是从专业人脸识别技术的研发角度来看,无论是基于公开库测试还是私有库测试,这个算法的精度在现有的人脸识别领域中还达不到主流层级。并且,对于“验证分值0.6”的这个设置,FaceVisa的汪先生也提出了疑义。据汪先生讲述,新闻中所提及的验证分值在人脸识别领域的专业术语叫做“阈值”,阈值根据不同的算法会有不同的设定值,这很复杂,简单来说,阈值越高,误读的几率就越小,黄有龙房产纠纷事件中涉及的人脸识别系统的阈值分布应该是从0~1的范畴,最高阈值应该是1。一般,人脸识别业内会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来设定不同的判定阈值,公证属于比较高级别的认证范畴,理论上设定的阈值要高一点才能保证低的误识别率。对于0.6这个阈值设定,汪先生认为用在公证范畴有些低了。

  FaceVisa呼吁:人脸识别在涉及财产安全的领域不应作为唯一认证标准

  除了针对事件“技术点”方面的解析及问题指出,汪先生还指出了公证机构在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方面的不妥之处,其不应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的认证标准。汪先生认为,人脸识别技术的定位在当前不要想着做“作为唯一的验证手段”,而是要考虑作为现有安全措施的补充和加强,现阶段只有各项技术的综合应用才能保证最大程度的安全。

  汪先生还呼吁,金融无小事,人脸识别技术在涉及“金钱、财产”方面的应用时,应更加谨慎。人脸识别技术的发展虽然正日趋成熟,但严格意义上讲,无论技术如何发展,都无法达到真正的100%准确识别。并且,生活中不乏双胞胎盗用身份、整形后盗用身份等特殊情况,因此,即便人脸识别技术允许被作为唯一识别手段,终端在应用时也应注重其它安全措施的采用,尤其在金融等涉及财产安全的领域,最好能够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众多加密手段中的一环,配合其它安全手段来共同应用。

  笔者小结:

  透过与FaceVisa(慧芯金服)的对话,针对黄有龙的这次房产纠纷事件,笔者总结出了其中人脸识别技术从应用到流程上的几点“不该”。第一,公正机构不该采取如此简单的人脸识别验证业务流程;第二,在应用时,不该设置过低的人脸识别阈值;第三,不该采用识别精准度较低的技术(识别精度98.3%在人脸识别技术领域达不到主流层次);第四,人脸识别技术在应用于金融等涉及财产的领域时,现阶段不该作为唯一认证手段。

  每个新型技术的发展,都要经过漫长的市场摸索、适应,透过技术角度的解析,我们对于此次事件中人们所关注的“人脸识别系统误判”问题有了更为客观的认识,对于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相关技术点及应用中的注意事项也有了更为深层的认识,借用FaceVisa(慧芯金服)汪总的那句“金融无小事”提个醒儿,现阶段,人脸识别技术在应用时应注意认证流程的严谨、合理性。同时,当其用在金融等财产相关的领域时,应配合其它安全手段共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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