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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金大班》起纠纷 法学专家鉴定版权合法

http://www.yule.com.cn 2009-01-20 13:42:19   来源:   


三位主角戏装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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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原著者白先勇在台湾单方面表示,并未授权范冰冰版电视剧《金大班》拍摄权,记者随后致电《金大班》投资方之一的范冰冰工作室负责人穆晓光,他表示,版权绝无问题,此事在2008年九月初就在北京邀请了法律专家的论证会,结论已尘埃落定。 
    

    据记者调查,2003年白先勇将其《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小说的电视剧改编权,在三年内独家授权台湾瑞丰公司,合约到2006年12月31日为止,合约规定时间内完成剧本改编,则瑞丰拥有永久拍摄权,拍摄权利不随合约期限而终止。虽然剧本已在合约期限内改编完成,但因故迟迟未开拍。几经辗转,范冰冰版《金大班》制片方向瑞丰传播购买改编剧本版权,该剧目前已经开拍,但白先勇方面可能未了解版权具体情况,故有此误会。

    另一方面,白先勇去年5月31日又将《金》的改编版权卖给制作人李景煊,期限则到明年5月底止。因为一部小说改编权前后两次出让,造成范冰冰方面与台湾制作人李景煊同时宣称投拍同一作品。
   

    鉴于此事的争议性,2008年9月,北大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魏振灏教授,国家法官学院张泗汉教授,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刘春田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生导师李顺德教授以及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美章教授等国内的法学界专家来参与论证。

    对于范冰冰这个版本的改编权,经专家论证表示:“两部作品都符合法律规定,他们都没有违规操作。”
对于先后开拍的两个版本的《金大班》,法律顾问林辉生表示:“对于白先勇而言,改编权期限约定的意义在于,只要超过约定的期限,他就有权将《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再次授权第三人。也就是说,白先勇先生在2003年将小说改编权独家授予瑞丰公司后,超过三年期限,他可以再将作品授予其他人,而且合约中明确说明,只要瑞丰公司在合约规定时间内完成剧本改编,则拥有永久拍摄权,拍摄权利不随合约期限而终止,因此白先勇对瑞丰公司的授权仍然有效”

    虽然从法律上讲两个版本都有理可循,但从市场角度,范冰冰版《金大班》提前“上路”,对于落后一方的投资人来说的压力不言而喻,而范冰冰周渝民方中信范文芳的超强阵容更是在商业上占足的优势。对于白先勇来说,两个版本发生争端,自己的作品走上舆论的风头浪尖,也不失为一件广为传播的好事。
回到事实层面,穆晓光最后表示,这部戏投资数额巨大,并且包括范冰冰,周渝民,方中信,范文芳,秦沛在内的强大明星演员阵容,如果没有确定得到合法的授权怎么可能拍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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