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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吊车放鞭炮的三重疑虑

http://www.yule.com.cn 2009-02-06 11:10:23   来源:   

    中国企业新闻网淄博频道讯  据《重庆商报》报道,近日,网友在网上传了一段湖南省浏阳市某机关单位用吊车挂鞭炮的视频。短片中,大吊车用起重臂挂起两串鞭炮,高约10米。鞭炮燃放时产生的浓烟将路面遮盖,能见度很低,一些过往的车辆不得不将雾灯打开。视频总时长2分08秒,到视频结束时鞭炮仍未燃放结束。
 

    首先,有迷信之嫌。春节后上班第一天,一些商家争相燃放“开门炮”,希望在新的一年里,生意、事业能像鞭炮、焰火一样红红火火,图个市场吉利。但是,一些政府机关部门也加入了燃放“开门炮”的队伍之中,燃放鞭炮图个大吉大利,就极不合适了。毕竟政府机关部门的使命就是为人民服务,不是利益单位,是为民服务的机构。联想到当前各地一些政府机关部门大楼镶八卦、修佛像、做法事、搞祭祀等行为,这种放开门炮的迷信行为,同样也当引起有关部门的警惕。

    其次,有带头违法、不讲文明之嫌。作为老百姓,习惯了放鞭炮的习俗,难以割舍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作为政府或者单位部门大肆燃放,甚至于动用吊车来大张声势地燃放,既污染空气又制造垃圾,似乎与当前创建文明城市、提倡环保显得格格不入。如果用《治安处罚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来界定现场“鞭炮燃放时产生的浓烟将路面遮盖,能见度很低,一些过往的车辆不得不将雾灯打开”的情景,则明显违背了国家相关法律。

    更重要的,有浪费纳税人血汗钱之嫌。商家放鞭炮,花钱是自己的,是自负盈亏的支出,别人不好干涉。然而政府机关的经费都是财政拨款,是纳税人的钱,是国家的经费。不知道这个鞭炮钱在财政支出中应当列为哪一项,办公费用,抑或其他?而用这个钱来听响声,显然是对纳税人的不尊重,对政府职责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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