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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楚生解约案”据知情人士爆料称,天娱向陈楚生提出高达2600万元的解约赔偿金。陈楚生律师周俊武对2600万元的数字显得很惊讶,却始终不肯正面确认或者否认消息的真实与否。
周律师表示,他确实得到长沙仲裁委员会口头告知的通知,天娱公司书面提出“如果陈楚生要求解约,必须向天娱公司支付一笔高额赔偿金”的确切答复。但至于具体数目是多少,周律师不肯直接透露,“因为我现在只是被口头告知,还没有拿到对方的书面材料,所以还不能具体谈太多。但是从法律角度和惯例来讲,不管对方提出多高数额的赔偿金,仲裁的结果肯定是解约,而且错不在陈楚生,所以赔偿金也不应该由陈楚生来出。”不过天娱方面也意识到高额赔偿的结果不太可能实现。
2600万的解约金,是迄今为止华语歌手中的天价,此前蔡依林的区区900万新台币解约金(相当于人民币200多万)比起来,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如果抛开负面因素不谈,陈楚生创下了身价最高的华语明星第一人。
3月13日,“陈楚生解约案”在湖南长沙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开庭,按照一般程序,开庭次数为两次左右。周律师向记者描述:“我们有充足的准备,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证据材料,如果对方要反驳,进行双方的一个抗辩和质证,然后仲裁庭可能和议,再在双方证据的判定的情况之下依据法律规定在仲裁约定情况下做出一个裁决。但这个案子没有进入通常的仲裁审理过程。这个案子应该是在这个月的13日开的庭,8日仲裁庭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天娱公司在11日向仲裁庭要求终止审理,理由是这个案子不应该由长沙仲裁委员会受理和管辖了。当然,仲裁庭也规定了,只要是双方书面提出异议,可以顺延,看看案子是不是应该有长沙仲裁庭受理进行一般的审核,如果是,就择日再开庭,如果是不认为它受理,那就再走别的程序了。怪就怪在天娱方面本可以是8日就提出异议的,却在星期三或四通知仲裁委员会的,可那个时候我们已经买了飞机票了。这显然是打时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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