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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晶莹:法官有将心比心吗?

http://www.yule.com.cn 2010-09-15 17:31:55   来源:   

“这样对孩子好吗?”艺人贾静雯争女儿监护权判决引起艺人公愤,陶晶莹出席国民党立委洪秀柱昨日举行的“子女最佳利益审酌标准”公听会,不改犀利本色,呛法官应该要“将心比心”

    “我也是个母亲,所以看到贾静雯的情况,我很闷,非常闷!我睡不着!”艺人陶晶莹昨天出席国民党立委洪秀柱举办的公听会,针对艺人贾静雯争取女儿扶养权一事,痛批法官竟以未满七岁儿童的说法,作为判决重要凭据。讲到激动处更数度哽咽,并质问在场法务部与司法院代表,“法官有同理心吗?有将心比心吗?”近来艺人贾静雯为争取女儿“梧桐妹”扶养权,与前夫孙志浩打官司。而该案更因陶晶莹将法官判决书全文剖到网上,引发热烈讨论。洪秀柱昨天在立院召开“爸爸vs.妈妈,我要谁?—子女最佳利益的审酌标准”公听会,除法务部、司法院、内政部儿童局与民间法界、妇女团体代表出席外,陶晶莹也全程参与,发言更成为全场焦点。

    陶晶莹昨天一脸素颜,戴着眼镜,从立院侧门低调进入会场。她一进场就立刻索取会议资料,并仔细记下官方与各团体代表发言内容。上台发言时,她首先批评法官竟以五岁儿童的说法,作为判定监护权的重要依据,“你让五岁小孩在美国迪士尼玩了一整年,再问她喜欢美国还是台湾?你觉得她会怎么回答?这么蠢的问题还用问吗?”陶晶莹说,法官应该重新检讨对于小孩利益最大化的认定,“法官不能不食人间烟火,使判决结果不能和社会共识相应。”她更以自己女儿为例,指出连“小豆豆”都会选跟她玩、给她吃糖,而不是管她的人;但不满五岁的孩子,能够判断什么是对自己好的吗?陶晶莹更比对美国法庭判决结果与台湾法庭判决书中内容指出,美国法庭判定父亲把女儿带去美国,已经属于掳人勒赎,要求父亲当庭缴出女儿护照,并交还给母亲贾静雯;但是台湾法庭却无视这样的判定,还说孙家是“基督徒”、“宽大为怀”,要贾静雯探视女儿时必须住到孙家“宽阔的房子”中。她质疑,法官虽判决双方“共同监护”,但所谓“共同监护”,是需要双方真心互助合作,“有家暴经验在先,你觉得母亲能安心住在他们(孙)家吗?”提到贾静雯争取抚养权期间,受到外界恶意重伤一事,陶晶莹也感叹,有一次她人在上海,接到贾诉苦的电话,陶晶莹当时劝她要稳住、忍住。她语带玄机的说,现在回想起来,有点悔不当初,“如果当时把一些‘事情’说出来,也打口水战,今天的判决结果会不会不一样?”陶晶莹强调,这件事情不只是演艺圈的八卦,也不只是家事,“这是许多弱势妇女的处境”。她也直言:“如果连贾静雯的案子也这样判,我真不知道其他更弱势的妇女怎么办?”讲到这里,陶晶莹再度哽咽,“我每天晚上抱着我女儿睡觉的时候,就会想到,还有多少母亲像贾静雯一样,可能正在倒数与孩子相处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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