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爱奇艺诉字节公司侵害《延禧攻略》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法院认定,字节公司的涉案行为构成帮助侵权,并判定其赔偿爱奇艺经济损失150万元及诉讼合理开支50万元,共计200万。
长短视频版权纷争由来已久,争议焦点在于短视频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划定。判决书中,法院特别强调,字节公司向用户提供的并不仅仅是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而是同时提供了信息流推荐服务,理应对用户的侵权行为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该案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算法推荐的侵权注意义务等作出明确认定,对相关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据悉,爱奇艺方面享有电视剧《延禧攻略》在全球范围内独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而字节公司未经授权,在该剧热播期间,通过其运营的今日头条App利用信息流推荐技术,将用户上传的截取自该剧的短视频向公众传播并推荐。取证的14天时间里共出现1314条被诉“切条”侵权短视频,播放总量计94856023次,实际侵权数量远不止于此。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扬教授指出,从技术上看,推荐算法的设计本身完全属于黑箱操作,对著作权人及其作品充满了各种精致的“算计”,且不排除推荐算法设计过程中,对著作权人的作品进行复制并以此构建内容库的可能性。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推荐算法的利用者对算法推荐的内容,理应负担更高的注意义务。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资深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宋健表示,现有算法推荐技术既然能够实现算法的个性化精准推荐,其基于算法技术实现侵权视频的删除甚至拦截,技术难题并不是关键,关键在于,一是平台积极推动预防侵权技术发展的意愿如何?二是积极支出预防侵权发生成本的意愿如何?对上述两个问题的回答,体现出平台发展过程中对知识产权的尊重程度。
近几年,短视频盗版侵权影视作品的案件频发。国家版权局等多部门持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对于短视频平台而言,技术中立并非逃避责任的借口,内容推荐、平台把关也应该有价值属性,尊重版权、尊重创作,才能为版权保护起到应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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