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因肝病恶化需儿子换肝的陈裘大摄于2006年2月出席儿子陈奕迅演唱会庆功
中新网2月2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艺人陈奕迅父亲、香港房屋署前总屋宇装备工程师陈裘大涉受贿150万元,被判入狱6年。已服刑逾2年的陈裘大27日于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上诉,其代表大律师指他肝病日趋恶化,需要立即换肝,否则命危,故希望能减刑以到医院做手术和回家休息。
上诉庭押后至28日以书面形式判决。
据悉,陈裘大涉受贿150万元,2006年尾被裁定9项公职人员收受利益罪成,被判入狱6年。
为陈裘大撰写医生报告的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内科学系助理院长廖家杰27日也到庭,随时准备就报告于庭上作证,最终法官也没有传召他上庭。
廖家杰于庭外表示,陈裘大将于3月进行手术,由其子捐赠部分肝脏,并由肥姐的主诊医生卢宠茂施行手术,但他没有透露是陈裘大的哪位儿子捐出肝脏。
陈裘大(62岁)27日由惩教人员押返法院,身穿黑色西装的他甚为消瘦,但精神也算得上饱满。他于犯人栏一直细心聆听整个上诉,也不时望向在观众席的儿子,全程表现得十分冷静。
陈裘大聘用律师就刑期提出上诉,指根据澳门案例,重审案的法官的判刑鲜有比第一次审讯的刑罚为高,而处理重审的法官则没有根据第一次审讯时的判刑定出刑期。
然而,首席法官却指,陈裘大于第一次审讯时被裁定10项贪污罪成,重审时却只被裁定9项罪成,所以两位法官根据不同的总刑期原则做出判刑,而重审法官也有权把案件重新判刑。
陈裘大聘用律师又指,陈裘大的肝病日趋恶化须立即换肝,否则便会病死,而其子也愿意捐出肝脏。上诉庭副庭长司徒冕则表示,陈裘大于犯案前已知自己有肝病,而惩教人员也会为他安排适当的治疗。
陈裘大之子艺人陈奕迅,27日晨也有到庭听审,至法官押后判决后垂头丧气乘升降机离开法庭时,与拍照记者追逐,引起其它乘客不满。最后陈奕迅跑楼梯成功撇下记者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