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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十多万元聘保镖 法庭证词曝光

http://www.yule.com.cn 2009-02-26 08:03:42   来源:   

“艳照门”事件陈冠希首次以证人身份在温哥华出庭

  因为不愿返回香港,陈冠希被香港法院转至加拿大法院召开闭门听证会。昨日,陈冠希首次以证人身份在温哥华出庭。根据供词,他认定照片是在电脑送修时被他人非法下载,自己的隐私权遭到了侵犯,并呼吁法院保护涉案女星的隐私。

  80名警察维持治安

  当地时间上午10点正,陈冠希在律师的陪他下准时到达位于温哥华市中心的卑诗省最高法院出庭,开庭时间是10点20分。法庭门口大约聚集了400名中外记者和粉丝。当陈冠希的座驾抵达之时,80名当地警察即刻在轿车四周围起了人墙,而陈冠希本人也雇用了数名彪形大汉保护。

  他身穿黑色西装,打黑色领带,褐色衬衫,一脸严肃,没有接受任何现场媒体采访。随后,记者们将采访对象转向了现场的一位温哥华男粉丝。这位余姓男子手持一幅陈冠希的巨型画像海报,声援偶像无论演戏或唱歌都有不俗的表演。至于不雅照事件,纯属私事,外人不应指责。

  苹果电脑成关键证物

  “我从没想过其他人会看到这些照片。有人侵犯了我的隐私,他们偷走了我的东西。”陈冠希在法庭上开门见山地陈述了自己的观点。为了指证“罪犯”,他向法官艾德尔复原了自己介入泄露事件的整个过程。

  2008年1月28日,陈冠希与阿娇的首张不雅照出现在各大网站中。第二天,就在网友对照片的真实性争论不休时,张柏芝的照片也被传上了网。

    当天,陈冠希的友人就告诉他,他与女星的床上不雅照已经在网络上曝光了。为了求证真假,怀有侥幸心理的他即刻上网浏览了这些照片。令陈冠希震惊的是,这些照片的文件名与自己电脑中的文件名相同。在法庭上,陈冠希认定:自己电脑中的照片绝对是被人偷盗的。

  陈冠希补充证明,自己曾将家中的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送给香港一家电脑行修理。他相信,偷盗电脑数据、侵犯他的隐私的人一定是电脑行的人。因为自己从未泄露个人密码。2006年夏天,电脑送修前,他也将电脑中的影像全部清除,只是不懂仅将文件删除进垃圾筒是不够的,有人还是有办法将文件还原。

  陈冠希送修的那台苹果手提电脑因此成为本案的重要证物。据法院方面透露,陈冠希已向主控官提交了这台电脑,以及所有从2001到2006年拍摄照片的复印件。

  《法庭内外》

  慰问跌伤女主播

  艳照案吸引几十名中外记者采访,陈冠希下午作供完毕离开时,多名记者在混乱中倒地,当中香港无线收费电视娱乐新闻台女主播Karen更手脚瘀伤。陈冠希目睹事件,事后托经理人致电慰问她。

  一名粉丝等偶像

  当地姓余华人居民,昨手持陈冠希巨型海报,等候偶像到庭索取签名。但陈抵达庭后,因记者太多,余先生无法接近。这位“粉丝”打算今日再接再厉。

  十多万元聘保镖

  陈冠希因担心人身安全,不肯返港作供,昨日亦聘请了五名身型魁梧的外籍保镖,护送他进出法庭。据悉,陈冠希聘请保镖,花费10多万港元,加上他为方便到庭作供,入住温哥华列治文市河石娱乐渡假酒店套房,每日房租由1,400至5,000加元(约8,700至31,000港元)不等,这次作供花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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