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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希在加为“艳照门”作证 承认照片来源

http://www.yule.com.cn 2009-02-28 15:57:23   来源:   

  北京时间2月24日(加拿大当地时间2月23日),一直饱受“艳照门”困扰的男星陈冠希在加拿大温哥华出庭作证,他谈及自己之前拒绝出庭作证是为了保护无辜牵涉其中的女子。他表示,自己不会透露任何艳照中女子的隐私。陈冠希还透露,在个人电脑送修前,他以为将文件放入回收站中就是已经删除了。

  怕被暗杀移师温哥华作证

  由于陈冠希担心回香港作证会被暗杀,要求在温哥华进行取证。主审该案的香港法官、两位检控官、辩方的两位律师,以及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的两位警官也专程从香港前来参与听证。

  据悉,陈冠希本可以利用秘密通道进入法庭,但在其公司的安排下,他选择了从卑诗高院正门步入法庭。也令守候他多日的香港及当地记者可以拍到他到庭作证的镜头。

  拒绝就亲密关系作证

  上午休庭前,陈冠希特别向主审法官提出,他拒绝回答有关自己与相关女星亲密关系的问题。“她们已经够惨的了,如果我再陈述具体细节,对她们来说是不道德的,而我觉得这些与案件并不相关。”陈冠希在庭上表示。“我是否有这样的权利?”陈冠希问法官。卑诗省法官阿黛尔告诉他,他需要回答与案件相关的任何一个问题。“如果我拒绝呢?”陈冠希又说。阿黛尔表示,检控官及辩方律师也未必会问及这类问题。

  而在整天的取证中,控辩双方都没有问及陈冠希与照片中女主角的亲密关系。

  强调自己享受私隐生活

  陈冠希在庭上一再强调,自己是一个十分享受私隐生活的人,这些照片都是自己拍的,或是女朋友拍的,是双方自愿的,没有被迫成分,完全是私人的生活。他承认在1300多张照片当中,有40多张照片是女友所拍,通过光碟存入他的电脑中。

  他说,除了在当场给照片中的女友观看外,从来没有将这些照片示人,也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自己拍有这些照片。他说,如何有第三者知道,这些从2001年便开始拍摄的照片不可能到2008年才被广泛流传。

  以为“回收站”就是删除

  他说:“我估计是他们侵入了我的电脑,然后盗走了我的东西。”陈冠希还表示他从未向任何人透露过他的电脑密码,而且在2006年夏天电脑送修前,他已经把所有照片都删除了。陈冠希告诉法庭:“那时我还不知道数据加密,或者类似回收站加密的东西。我以为把文件删除到回收站,就意味着文件已经删除了。”在艳照门网络流传后,陈冠希说他发现有很多方法来恢复之前删除的文件。

  确认四名女艺人身份

  在下午辩方律师的提问中,陈冠希否认除了自己的电脑外,这些女星艳照还被存到其他地方的说法。

  陈冠希在庭上首次确认照片中女艺人的身份。分别为 CeceliaCheung(张柏芝),GilianChung(阿娇),BoboChan(陈文媛)和 RachelNgan(颜颖思)。

  有“粉丝”到场声援

  当日上午9时许,在卑诗省最高法院门前,出现一名自称是陈冠希“粉丝”的余姓男子,他手持陈冠希的巨型画像海报,声援陈冠希。他认为,陈冠希无论演戏或唱歌都有不俗的表演,自己十分喜欢。至于“艳照门”事件,纯属陈冠希个人的私生活,外人不应该加以指责。

  据悉,本次取证原计划要费时3至5天,不过,因为控辩双方没有更多问题,所有取证已基本结束。4月6日,将在香港开庭审讯此案的证供。(新浪)

  相关背景

  2008年1月底,网络上流传出多张男星陈冠希与数名女艺人的不雅照片,“艳照门”由此爆发。

  2008年2月,24岁的前电脑店职员史可隽被捕,香港警方指控他就是“艳照门”的“源头”,怀疑他私自下载1300张裸照,落案起诉他“不诚实取用电脑”。去年4月案件再次开庭,史可隽又被加控两项罪名。随后案件因影响重大,本打算押后到同年10月再审,控方要求传唤12名证人,陈冠希被要求回港,但陈冠希一直不肯,官司于是延宕至今。

  记者评说

  陈冠希的私人生活

  火热了整个2008娱乐圈的“艳照门”事件,终于在2009年的春天“旧事重提”了。时间真是个厉害的东西,时隔一年,该复出的也准备复出,该过小日子的仍过着小日子。如今,媒体上再拿“艳照门”说事,似乎都有点讨人嫌的味道。特别是有了“咸猪手门”事件垫底,“艳照门”更显得无辜了。

  一年的时间,陈冠希的定位悄悄发生着改变:由害人精变身为受害人之一。人家站在法庭上说得也挺无辜:“这是我的私人生活。”可不就是这回事吗?人家你情我愿的事,最多只是爱好稍微“不与世同”了一点,和“咸猪手”们比起来,性质到底还是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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