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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文娱专讯 陈冠希近日被传在2004年签约经理人公司时已预支2千万港元,加上“艳照门”事件后要支付庞大律师费及对广告商作出赔偿,使他累积了近5千万元港元的巨债。
因“艳照门”事件被迫停工逾1年的陈冠希,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来形容他可谓最贴切不过。香港记者前天就此事求证其经理人公司,发言人梁小姐表示“不回应”;同时,有传余文乐趁着陈冠希停工,有意转投其经理人公司门下,身在北京拍戏的余文乐,未就此事作出回应。